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体系中,“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
在电商生态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中,“通知-删除”(又称“通知-反通知”)规则是平衡各方利益、快速制止侵权的基础性 […]
在数字经济时代,电商平台已成为知识产权维权的主战场。当权利人发现侵权产品在电商平台销售时,通过平台下单购买以固 […]
在涉电商平台交易纠纷,特别是产品责任、虚假宣传、买卖合同等案件中,一个前置性的根本问题常常成为争议焦点:涉案行 […]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全面来临,电子商务已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核心场域。涉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纠纷的井喷式增 […]
在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特别是涉员工、前员工或商业伙伴的案件中,保密协议(条款)的完备性往往是争议的焦点。权利人( […]
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第三项要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是连接权利主观意愿与客观法律评价的关键桥梁。与 […]
在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三角要件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是权利的门槛,“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保密性 […]
在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对权利人主张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即秘密性)的认定,是决定罪与非罪的首要 […]
在侵犯商业秘密纠纷,尤其是涉及员工跳槽、同业竞争的诉讼中,客户信息的法律属性认定往往是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