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规则的专利法保护路径

据2020年12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游戏产业年会披露,2020年中国的游戏用户规模已经达到6.6个亿,数字游戏市场规模达2786.87亿元,同比增长20.71%,其中自主研发产品占八成以上。其实早在2016年,我国游戏产业总产值就已经超过影视、音乐、文学等传统娱乐产业的总和。

然而在网络游戏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的同时,市场竞争也日趋白热化,最典型的莫过于对网络游戏的抄袭或模仿。抄袭和模仿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种是对游戏角色、界面等简单直接的模仿,另一种则是对游戏规则的模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换皮”游戏。然而游戏规则是一款游戏的核心,网络游戏成功与否与游戏规则或玩法紧密相关,也是游戏开发商倾注最多心血的地方。这种抄袭现象除了给游戏开发商带来巨大损失外,还使得更多游戏开发公司更热衷于模仿而不是创新,而过度模仿又会加剧网络游戏产业的同质化,已然威胁到网络游戏产业的长远发展。综上,对网络游戏规则的保护迫在眉睫。

对网络游戏规则可以通过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专利法三个途径进行保护然而著作权保护思想不保护表达,而网络游戏规则恰恰属于思想范畴,虽然有学者提出通过将游戏规则分为基础规则、具体规则和隐含规则区别对待,但是并未形成统一标准,造成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的补充,应当成为一种“兜底式”的保护路径,其并不能成为涉及游戏规则保护时采用的“万金油”,其适用条件需要进行严格限制;而专利法保护思想,这是对思想表达二分法最好的破解,且发明专利经过实质审查,其权利要求界限清晰,保护年限对于更新换代较快的网络游戏来说也较为合适,随着我国对专利保护越来越重视,专利撰写水平也随之提高,近些年越来越多的网络游戏公司选择采用将游戏规则写成发明专利的技术方案形式进行保护。且专利进可进攻,退可防守,方式灵活。因此,之前对网络游戏规则简单认定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而不适合采用发明专利进行保护的观点已经过时,本文将讨论网络游戏规则的专利法保护路径。采用专利法对网络游戏规则进行保护,最大的拦路虎在于对专利法第2条和第25条的审查,因为只有成为专利法保护的客体才能进一步对创造性做出判断。专利法第2条规定了“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即,专利法第2条规定了发明所保护的客体是一个技术方案。对于技术方案,审查指南里给出了明确的定义:技术方案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因此,是否采用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是判断是否构成技术方案的关键。而对“自然规律”的理解则需要从广义的自然界出发,是指存在的现实世界的整体,它既包括自然科学所研究的无机界和有机界,也包括社会科学所研究的人类社会,例如人类所发明的飞机、计算机、英特网等等。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2项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对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审查指南中这样进行解释“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运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导人们进行思维、表述、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规律,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在实际审查中,针对网络游戏规则的权利要求一般先进行专利法第25条的审查,判断是否为纯粹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若否,则再针对该权利要求进行专利法第2条的审查,判断其是否构成技术方案。综上,想要避免涉及网络游戏规则的权利要求落入专利法第2条和第25条的范围,权利要求的撰写方式非常重要。而网络游戏规则相对于其他线下棋牌类游戏规则有着天然的优势:其必是以计算机或者网络技术为基础而实现的。因此在撰写涉及网络游戏规则的权利要求时,需要记载采用计算机或网络技术手段实现游戏规则的过程即可。而对于上述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包括范围则更广,例如提高用户体验、降低服务器负载、节省计算机资源、游戏画面更加流畅等等。接下来通过对申请实例的分析说明如何撰写网络游戏规则的专利申请。

实例参考

申请号:200510121440.3

申请日:2005年12月29日

授权公告日:2007年8月29日

申请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发明名称:一种纸牌游戏中游戏终端的操作控制方法及系统

接下来对授权的独立权利要求进行分析:

1、一种纸牌游戏中游戏终端的操作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下述步骤:A.对用户所有牌进行牌型分析,获取所有出牌组合;所述步骤A进一步包括下述步骤:A1.建立牌值分布的二维曲线图,横向记录每一种牌值的牌数目,纵向记录每一种牌数目的牌点分布;A2.根据用户的出牌状态和出牌策略查找横向牌值或者纵向牌点分布,提取所有出牌组合;B.根据所述出牌组合向用户发出对应的出牌提示;C.将用户根据所述出牌提示选择的出牌组合加入游戏。

本申请涉及系统提示玩家出牌的游戏规则。当上家出牌之后,系统会给出多种出牌组合供玩家选择,玩家只需在系统提示的出牌组合范围内点击想要打出的牌即可,玩家以前需要点击多次才能完成一次出牌操作,有了系统提示后,玩家可能只需点击一次就可以完成出牌操作,与传统的操作规则相比,既可以节省玩家操作时间,又可以简化操作方式。

首先可以看出,该权利要求并未涉及纯粹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没有落入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范围。其次,针对专利法第2条进行判断:该权利要求基于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其所采用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是——通过计算机对玩家所有牌进行牌型分析获得出牌组合,并根据出牌组合对用户发出出牌提示,该技术手段必定要用到计算机的计算分析功能,符合上文中广义自然界的定义。

解决的技术问题为:玩家在操作时需要点击多次从而造成操作不便的问题。

实现的技术效果为:便于玩家操作,节省操作时间。

这些均利用了自然规律,因此上述权利要求记载的内容构成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第2条的规定。该专利虽然是十五年前的申请,但是目前仍然处于有效状态。

通过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网络游戏规则确实可以采用专利申请的形式进行保护,因为其必定是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的,游戏规则的实现必须基于各个模块之间的信号通讯和计算处理,其与计算机网络技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其关键就在于对游戏规则的撰写方式,即如何将相关游戏规则写成技术方案的形式。

如何对网络游戏规则进行撰写?对于如何对网络游戏规则进行撰写从而使其符合专利法保护客体的相关规定,笔者总结了两点内容:

1将相关游戏规则写成技术方案的形式,其中是否采用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是重中之重。技术方案实际上就是采用技术手段一步一步实现游戏规则的过程。因此,在对网络游戏规则进行撰写时,需要注意在专利申请文件中体现利用相关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游戏规则的步骤或过程。例如涉及到采用服务器、客户端、处理器、比较器等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信号的传输和数据处理进而实现相关游戏规则。技术改进点既可以针对现有的技术方案进行改进也可以是替代的技术方案以解决相关技术问题。此外,实现了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也很重要,而技术效果通常为:提高处理器的运行能力、降低游戏服务器的负载、降低成本、缩短反应时间、提高画面质量、便于玩家操作、节省操作时间,从而使玩家的游戏过程更加顺畅等等,这些都属于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

2尽量在说明书中记载详细的技术方案,多撰写一些实施例,方便后续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或者以此作为优先权文本进行进一步的延续申请,也就是专利布局,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案底”要厚。我们知道,专利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为准。作为申请人当然希望保护范围尽可能大,获得更多的利益,因此在进行权利要求撰写时,有经验的代理人一开始都会将权利要求的范围写的比较大,通过后续跟审查员的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将权利要求范围适当缩小。因此,在对游戏规则进行撰写时,为了获得较大的保护范围,权利要求会主要涉及游戏规则而记载很少的装置模块或信号处理流程,而实现游戏规则的相关装置模块或信号处理流程主要体现在说明书的各个实施例当中。这种撰写方式有可能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会被审查员指出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2条或25条的规定,这时如果实施例记载详细,申请人可将实施例中相关部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入权利要求当中从而在克服不符合专利法第2条或25条规定的缺陷同时尽量保证权利要求有较大的保护范围。

注释:本文标题中所述专利特指发明专利。

(本文作者:盈科姜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