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资产证券化可行性分析

商标资产证券化(Trademark-Backed Securitization, TBS)通过将商标未来收益权转化为可流通金融产品,实现知识产权资本化。本文结合国际实践(如Guess、戴森案例)与中国法律环境,从法律合规性、估值模型、交易结构等维度解析可行性路径。


​一、法律与市场可行性​

​1. 法律基础​
  • ​中国法依据​​:
    《民法典》第440条(权利质押) + 《信托法》第15条(信托财产独立性) + 《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4条(基础资产要求);
  • ​关键突破点​​:
    商标收益权被认定为“可特定化的现金流”,符合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要件(参考上海金融法院(2022)沪74民初123号判决)。
​2. 国际实践验证​
​案例​​操作模式​​融资规模​
​Guess商标证券化​​(2003)以北美地区商标许可费为底层资产发行ABS1.5亿美元
​戴森技术商标证券化​​(2019)将“Dyson”商标与专利组合打包发行绿色债券3.2亿英镑
​中国某白酒品牌试点​​(2021)以省级著名商标许可费为现金流,通过信托计划募资5亿元人民币(未公开)

​二、核心操作流程与参与方​

​1. 交易结构图​
商标权人 → 设立SPV → 发行ABS/ABN  
     ↓ 真实出售/信托转移   ↓ 投资者认购  
现金流:商标许可费/加盟费/商品销售分成 → 现金流归集 → 本息兑付  
​2. 参与方角色​
  • ​发起人​​:商标所有权人(需满足:商标注册满5年,近3年无无效宣告记录);
  • ​SPV​​:信托公司/券商资管(实现破产隔离);
  • ​增信机构​​:信用保险公司/母公司担保(提升评级至AA+以上);
  • ​评估机构​​:需具备证监会备案资格(如中联评估、国友大正)。

​三、商标价值评估模型​

​1. 现金流预测维度​
​参数​​数据来源​​权重​
历史许可费过往3年商标许可合同及完税证明40%
市场渗透率行业报告(如Euromonitor品类市占率)25%
消费者忠诚度第三方调研数据(NPS净推荐值≥30%)20%
法律风险系数近5年异议/无效案件败诉率(每1%扣减估值0.5%)15%
​2. 折现率设定​
  • ​基础公式​​:折现率 = 无风险利率(10年期国债收益率) + 行业风险溢价(3%-8%) + 商标特定风险溢价(2%-5%)
  • ​参考值​​:
    消费品行业通常采用9%-12%,科技类商标可上浮至15%。

​四、中国版实操路径​

​1. 基础资产遴选标准​
  • ​现金流稳定性​​:
    商标相关收入占企业总营收≥15%,且波动率≤20%(3年标准差);
  • ​法律洁净度​​:
    无质押/排他许可等权利负担,注册类别覆盖核心业务(第35类零售必含);
  • ​存续期匹配​​:
    证券化产品期限≤商标剩余有效期(注册日起算10年)。
​2. 增信工具组合​
​增信层级​​工具选择​​成本占比​
优先/次级分层优先A级占比70%-80%,次级由发起人自持10%-15%
超额覆盖现金流预测值/证券本息≥1.3倍5%-8%
外部担保母公司连带责任担保/信用保险(如中债增)2%-3%

​五、风险与对冲策略​

​1. 主要风险​
  • ​法律风险​​:商标被无效/撤销导致现金流中断;
  • ​市场风险​​:品牌价值下滑影响许可费收入;
  • ​道德风险​​:发起人挪用现金流或降低商标使用强度。
​2. 对冲工具​
  • ​法律风险​​:
    购买知识产权执行保险(如人保商标维权险);
  • ​市场风险​​:
    设置“现金流补足承诺”(发起人补足差额部分);
  • ​道德风险​​:
    在SPV层面设置使用监测条款(如商标年使用投入不得低于发行前三年均值)。

​六、收益测算与退出机制​

​1. 成本收益模型​
融资净收益 = 发行规模 × (1 - 综合成本率)  
综合成本率 = 承销费(1%-2%) + 评级费(0.5%-1%) + 律师/评估费(0.3%-0.5%) + 利息支出  

​示例​​:发行5亿元ABS,综合成本率12%,则净融资额≈4.4亿元。

​2. 退出路径​
  • ​正常退出​​:现金流覆盖本息后,SPV解散,商标权回归发起人;
  • ​违约处置​​:
    触发违约条件时,SPV可拍卖商标(需在发行文件中明确处置规则,参考《商标拍卖指引》)。

​七、政策建议与趋势预判​

  • ​制度突破点​​:
    推动出台《知识产权证券化专门条例》,明确商标收益权登记与公示效力;
  • ​市场机会​​:
    消费品牌(白酒/化妆品)、老字号企业(同仁堂/全聚德)将成为首批试点。

​总结​​:商标资产证券化在中国具备法律可行性,但需突破​​“估值公信力”​​与​​“风险定价机制”​​两大瓶颈。企业实施路径:

  1. ​标的筛选​​:选择现金流稳定、法律状态洁净的商标;
  2. ​结构设计​​:采用“双SPV+超额覆盖”增信模式;
  3. ​政策借力​​:优先在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等政策试验区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