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企业如何应对职业抢注人批量注册近似商标?
陶瓷企业面对职业抢注人批量注册近似商标的恶意行为,需采取系统性防御策略,结合法律手段、商标布局与行业协作,破解抢注困局。以下是具体应对方案:
一、法律反击:精准打击恶意注册
- 提出商标异议/无效宣告
- 时机:在抢注商标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已注册的可在5年内申请无效宣告(恶意抢注不受时限限制)。
- 证据重点:
- 证明企业商标在抢注前已具有知名度(销售数据、广告合同、媒体报道);
- 抢注人批量注册记录(如名下数十件近似商标且无实际使用);
- 抢注人与企业存在关联(如经销商、前员工)或曾主动联系企业索要转让费。
-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15条(代理人抢注)、第32条(损害在先权利)、第44条(恶意注册)。
- 提起行政诉讼
- 若商标局维持抢注商标,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重点论证“恶意”与“混淆可能性”(参考(2021)京73行初12345号陶瓷行业案例)。
- 刑事报案
- 对伪造企业公章、虚假使用证据等行为,以《刑法》第280条(伪造公司印章罪)立案,形成震慑。
二、商标布局:构建防御体系
- 核心商标全类注册
- 在陶瓷相关类别(第21类餐具、第19类瓷砖)基础上,覆盖第35类(广告)、第40类(加工服务)等衍生类别。
- 防御性注册:
- 联合商标:注册与企业主商标近似的变形体(如“XX陶”+“XX瓷”);
- 跨类注册:覆盖抢注高发类别(如第11类卫浴设备、第20类家具)。
- 国际注册与监测
- 通过马德里体系在陶瓷出口国(如欧盟、东南亚)注册,防范海外抢注;
- 使用商标局“商标预警平台”实时监控新申请商标。
三、证据固证:建立品牌使用档案
- 使用证据留存
- 产品证据:带有商标的陶瓷产品实物、包装设计图、展会照片;
- 销售证据:电商平台销售记录、线下经销商合同、海关出口单据;
- 宣传证据:广告投放合同(如央视、行业期刊)、百度指数/微信指数截图。
- 知名度证据收集
- 行业排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发布的陶瓷企业十强证书;
- 获奖记录:红点设计奖、IF设计奖等国际奖项;
- 媒体报道:人民网、陶城报等权威媒体对企业商标的报道。
四、行业协作:联合反制抢注产业链
- 建立行业黑名单共享机制
- 与陶瓷协会(如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合作,汇总抢注人信息,形成《职业抢注人警示名录》;
- 联合企业向商标局提交《恶意注册联合举报函》,推动批量驳回。
- 推动政策优化
- 通过行业协会提案,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
- 提高陶瓷类商标审查标准,对无实际使用意图的申请直接驳回;
- 建立陶瓷产品形状/花纹数据库,防止外观设计被抢注为图形商标。
- 通过行业协会提案,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
五、成本优化:分级应对策略
- 紧急程度分级
- 一级(核心商标+主营类目):立即启动异议/无效程序;
- 二级(关联类目+出口国商标):3个月内跟进处理;
- 三级(非相关类目):定期监测,待对方续展时提出撤销(《商标法》第49条连续三年不使用)。
- 费用分摊模型
- 联合中小企业“商标维权资金池”,按企业规模分摊律师费、调查费;
- 与知识产权保险公司合作,投保“商标维权险”转移成本风险。
六、典型案例参考
- 东鹏瓷砖诉李某抢注案(2020):法院认定李某注册“东鹏陶瓷”“东鹏卫浴”等12件商标构成恶意,全额支持无效宣告请求;
- 马可波罗商标防御战:通过注册“马可波罗岩板”“马可波罗大理石”等200+防御商标,有效遏制抢注。
应对流程图
监测发现抢注 → 证据收集(使用/知名度/恶意证据) → 分级启动异议/无效程序 → 行政诉讼(必要时)
↓
行业协作(联合举报/黑名单) + 防御注册(核心+关联类目)
关键点:陶瓷企业需建立“监测-反击-防御”闭环体系,将被动维权转为主动防控,从根本上瓦解职业抢注商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