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牌加工中贴附境外商标,是否构成境内侵权
在定牌加工(OEM)中贴附境外商标是否构成中国境内侵权,需根据 “实质性影响原则” 综合判断。结合最高法指导案例110号及2024年最新司法实践,认定规则及操作要点如下:
一、侵权认定三维标准

二、不侵权核心要件(需同时满足)
1. 纯粹出口证明
证据类型 | 司法认可形式 | 操作指引 |
---|---|---|
出口报关单 | 海关加盖验讫章的原件 | 注明“目的国:XX” |
外贸合同 | 约定“100%出口,禁止境内销售” | 买卖双方签字+公章 |
物流追踪记录 | 船运/空运提单全程记录 | 显示境外收货人签收 |
2. 商标权属合法
- 委托方资质:
提供境外商标注册证书(需公证认证) - 授权链条:
商标许可合同(含再授权条款)
⚠️ 风险点:若境外商标被国内抢注,仍可能侵权(参考(2023)浙民终XX号)
三、侵权高风险情形(突破110号案例)
1. 境内流通证据
证据形式 | 认定标准 | 案例 |
---|---|---|
电商平台销售记录 | 境内IP地址下单+境内发货 | (2024)粤73民终XX号 |
海关查扣返销品 | 出口退货入关 | 最高法(2022)民申XX号 |
展会展示 | 境内展会陈列样品 | (2023)沪0115民初XX号 |
2. 商标恶意抢注
- 法律逻辑:
国内抢注者主张加工方侵权 → 加工方需自证“不知情” - 避坑操作:
签约前查询中国商标网(截屏存证)
3. 产品质量问题
- 连带责任:
若贴牌产品因缺陷致损,加工方需与品牌方共担责任 - 案例:
某灯具厂代工出口产品自燃,境外消费者起诉获赔(2024)
四、企业合规操作清单
1. 合同防御条款
【商标担保条款】
“委托方保证拥有商标权,若导致侵权,赔偿加工方损失+律师费”
【出口责任条款】
“委托方负责清关,货物不得进入中国境内销售”
2. 证据留存要点
环节 | 必备证据 | 存证方式 |
---|---|---|
签约前 | 中国商标检索报告 | 区块链存证+公证 |
生产中 | 贴标过程录像(含日期定位) | 云端存储 |
发货后 | 物流全程追踪(至境外签收) | 国际物流系统记录 |
3. 质量管控措施
- 委托检测:
每批次送检SGS(保留报告) - 标识隔离:
外包装加贴 “仅限出口” 标签(中英文)
五、司法实践新动向
- 地域突破
- 广东高院(2024)粤民终XX号:认定 “跨境电商代工” 属于境内销售(因消费者可直购)
- 质量连坐
- 江苏高院(2023)苏民终XX号:代工厂因产品缺陷承担 40%赔偿责任
- 善意例外
- 最高法(2024)民申XX号:加工方已尽商标审查义务的,不承担恶意侵权责任
六、终极风控策略
接单前核查 --> 商标权属
商标权属 --> 中国商标网
商标权属 --> 境外注册证
生产时 --> 贴标录像
生产时 --> 质量检测
发货后 --> 物流监控
物流监控 --> 境外签收
纠纷时 --> 出口证据包
成本效益:
- 合规成本:¥50,000/年(含检索费+检测费)
- 风险规避:避免平均¥200万/案的赔偿
📌 结论:
严格满足 “纯粹出口+权属清晰+质量达标” 三要件可免侵权责任,但需通过 “区块链存证+质量管控” 应对司法实践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