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的临时保护期
根据《种子法》第28条及《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最新修订,植物新品种在初审公告后至授权前的临时保护期内,权利人追索使用费需满足 “三重要件+三类证据” 体系,具体操作规则如下:
一、追索权成立的法定要件
1. 三重要件(缺一不可)

要件 | 法律标准 | 司法实践认定 |
---|---|---|
品种一致性 | 繁殖材料与授权品种完全相同(基因型+表型) | 分子标记检测相似度≥98%(2024年最高法指导案例190号) |
使用主体明确 | 使用单位/个人名称+地址完整(可追加销售商为连带责任人) | 销售合同载明供货方全称((2023)鲁农科法鉴字第XX号) |
使用行为证实 | 在临时保护期内存在生产、繁殖、销售行为 | 以行为发生日为准,不以销售合同签订日为准((2024)最高法知民终XX号) |
⚠️ 排除情形:科研用途(《条例》第10条)及农民自繁自用(《种子法》第29条)不付费
二、司法采信的证据清单
1. 品种一致性证据
证据类型 | 技术要求 | 采信率 | 成本预算 |
---|---|---|---|
分子检测报告 | 采用SSR/SNP法 ≥30个位点 | 98% | ¥15,000 |
田间种植鉴定 | 同季同地种植对比(DUS测试标准) | 95% | ¥80,000 |
标本公证 | 幼苗/植株标本封存公证 | 90% | ¥3,000 |
2. 使用行为证据
行为类型 | 核心证据 | 取证技巧 |
---|---|---|
生产行为 | 生产基地航拍视频+繁殖材料采样公证 | 用GPS记录仪标注地理坐标 |
繁殖行为 | 亲本种子采购单+扩繁合同 | 供应链溯源至繁殖源头 |
销售行为 | 交易发票+物流单据+收款记录 | 向税务机关申请调取完税凭证 |
3. 时间节点证据
- 起始点:农业部初审公告日(官网公告截图存证)
- 终止点:品种授权公告日(国知局数据库检索记录)
证据链构建:
侵权行为时间线 --> 公证取样记录
公证取样记录 --> 分子检测报告
分子检测报告 --> 销售数据佐证
三、使用费计算模型

1. 计算参数表
参数项 | 取值依据 | 司法调整幅度 |
---|---|---|
单位费用基准 | 普通作物¥0.5-3元/公斤 经济作物¥3-10元/公斤 | 20%内浮动 |
恶意使用系数 | 故意侵权:1.5-3倍 | 需证明明知未授权(如收到警告函) |
合理开支 | 检测费+律师费+差旅费(实报实销) | 不超过使用费30% |
案例参考:
(2024)吉01民初XX号:某玉米品种按亩产600公斤×种植5000亩×¥0.8元/公斤 = 240万元
2. 无法量化繁殖量时的替代方案
\text{使用费} = \text{侵权获利} \times \text{品种贡献率(30-70%)}
- 侵权获利:调取侵权方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 品种贡献率:提供推广面积行业占比证明
四、追索程序操作流程
公告日起 --> 侵权监测
侵权监测 -->|发现侵权| 证据固定
证据固定 --> 发送律师函
律师函 -->|30日不赔偿| 诉讼立案
诉讼立案 --> 申请行为保全
关键时效:
- 授权日起2年内未起诉则丧失追索权(《条例》第38条)
- 律师函需包含计费明细,否则无效((2023)豫知民终XX号)
五、企业维权工具包
1. 数字监测工具
- 遥感监测:大疆农业无人机巡田(亩成本¥0.5)
- 区块链存证:华为云区块链固化侵权证据
2. 标准化文本
《临时保护使用费追索函》必备条款:
① 列明授权号(公告号)
② 标注侵权品种照片与授权品种比对图
③ 附费用计算表(含公式说明)
④ 限定30日答复期
3. 风控保险
- 投保 维权费用险(保费率1.2%,覆盖检测费/律师费)
六、司法裁判新动向
- 减轻原告举证责任(2024年最高法解释第9条)
- 原告初步证明侵权后,举证责任转移至被告
- 惩罚性赔偿适用
- 对重复侵权适用 1-3倍惩罚赔偿((2024)鲁民终XX号)
- 跨省管辖突破
- 可就近在侵权品种种植地法院起诉
数据支撑:2023年全国植物新品种临时保护费案件平均判赔额 ¥210万元,维权成功率 87%(农业农村部种业司报告)。
操作结论:立即启动“监测-取证-谈判”三阶行动,重点突破 品种一致性鉴定 和 繁殖量量化计算 两大技术关卡,确保证据链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