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法100问》第四篇(31-40)

引言

技术合同因其特殊性,在《民法典》中单列一章,属于典型合同的一种。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12月23日修改了《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修正的《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首凭科创法」团队根据《民法典》中技术合同章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司法解释,并结合首凭科创法团队日常处理科技企业技术法律问题的经验,汇编整理了《技术合同100问》。分享出来,探讨交流。

如您有技术合同相关法律问题,也欢迎向我们提出,以期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技术合同100问》(31-40)

目  录

31、什么是技术转化合同?

32、有自行实施专利或使用技术秘密的权利方,在未获得许可他方使用的情况下,能否许可他方实施或使用呢?(即自己有实施权,能否将实施权许可第三方实施呢?)

33、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所有权归谁?

34、什么是技术转让合同?

35、什么是技术许可合同?

36、技术开发合同与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的根本区别在于?

37、技术转让合同中有关提供专用设备、原材料、咨询等约定事项发生争议,该如何处理呢?

38、技术入股但却不参与经营管理的,能否根据约定视为技术转让合同或者技术许可合同呢?

39、技术转让合同签订前,让与人已经实施的,技术转让后还能继续实施吗?

40、技术转让合同签订前,让与人与他人订立的相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否还继续有效?

31、什么是技术转化合同?

技术转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具有实用价值但尚未实现工业化应用的科技成果包括阶段性技术成果,以实现该科技成果工业化应用为目标,约定后续试验、开发和应用等内容的合同。

技术转化合同的相关规则,参照适用技术开发合同的有关规定。

32、有自行实施专利或使用技术秘密的权利方,在未获得许可他方使用的情况下,能否许可他方实施或使用呢?(即自己有实施权,能否将实施权许可第三方实施呢?)

如果有自行实施专利或使用技术秘密的权利方,因其不具备独立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以一个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或者使用。

33、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所有权归谁?

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收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在没有相同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前,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34、什么是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

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

35、什么是技术许可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包括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

36、技术开发合同与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的根本区别在于?

技术开发合同与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的根本区别在于合同标的,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的标的是现有特定的技术成果。

因此,就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或者不涉及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秘密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所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转让合同或者技术许可合同。

37、技术转让合同中有关提供专用设备、原材料、咨询等约定事项发生争议,该如何处理呢?

技术转让合同中关于让与人向受让人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技术转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因此发生的纠纷,按照技术转让合同处理。

38、技术入股但却不参与经营管理的,能否根据约定视为技术转让合同或者技术许可合同呢?

可以。当事人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联营合同,但技术入股人不参与联营体的经营管理,并且以保底条款形式约定联营体或者联营对方支付其技术价款或者使用费的,这种技术入股形式应当视为技术转让合同或者技术许可合同。

39、技术转让合同签订前,让与人已经实施的,技术转让后还能继续实施吗?

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前,让与人自己已经实施发明创造,在合同生效后,让与人应该停止实施,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40、技术转让合同签订前,让与人与他人订立的相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否还继续有效?

让与人与受让人订立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不影响在合同成立前让与人与他人订立的相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效力。

(本文作者:盈科张奇律师 来源:微信公众号 首凭科创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