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律师代理东莞企业赢得某外企在长沙提起的两件专利侵权案

2021年10月,团队王承恩律师、许国兴律师代理东莞某企业应对某外企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的两件专利侵权诉讼,并提出不侵权抗辩。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被诉装置与两件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各有两项区别技术特征,因此均未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从而于近期判决驳回了该外企的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某外企未对以上两案提起上诉,两案判决均已生效,东莞某企业全面胜诉。

本文作者:盈科王承恩、许国兴律师 来源:微信公众号 律师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