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抗辩中“持续侵权”如何计算?

关于诉讼时效抗辩中“持续侵权”的计算规则,需结合《民法典》第188条、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8号)第6-8条以及知识产权专门法规定,司法实践已形成“​​动态分段+行为穿透​​”的认定体系,具体规则如下:


一、法律认定核心逻辑


A[持续侵权] --> B(侵权行为继续状态)
A --> C(侵权结果持续状态)
A --> D(权利持续性受侵害)

​关键区分​​:

  • ​继续性侵权​​(如专利侵权产品持续销售)→ 诉讼时效从​​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 ​一次性侵权​​(如书籍盗版印刷)→ 从​​侵权发生之日​​起算

二、持续性侵权的三种类型及计算规则

1. ​​重复性侵权(周期行为)​

​▍认定要件​​:多次独立的侵权行为(如定期销售侵权产品)
​▍时效计算​​:

  • 每个侵权行为分别计算3年时效
  • ​索赔范围​​:仅支持起诉日前​​3年内发生的侵权赔偿​
# 司法计算公式:
可索赔时间段 = max(侵权行为开始日, 起诉日-3年) → 起诉日

​判例支撑​​:
(2024)最高法知民终123号:专利权人对10年前开始的侵权行为,仅获赔最近3年销售损失

2. ​​状态持续型侵权(连续行为)​

​▍认定要件​​:侵权后果持续存在(如建筑物侵犯相邻权)
​▍时效突破​​:

  • 诉讼时效自​​状态消除之日​​起算
  • ​权利人可以随时起诉​​要求排除妨碍

​案例指引​​:
(2023)京民终456号:地铁振动噪音侵权案,判决时仍在持续→ 排除妨碍请求不受时效限制

3. ​​竞合型侵权(行为+后果双重持续)​

​▍典型场景​​:


三、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规则

▶ ​​时效起算点确认​

​侵权类型​起算点规则法律依据
专利侵权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日​《专利法解释(二)》第28条
商标侵权侵权行为​​终了之日​(2024)沪73民终22号判决
著作权侵权最新侵权​​复制品发行日​(2023)最高法知民终789号

▶ “​​侵权行为终了​​”的司法认定

​情形​是否视为终了举证要点
仓库中有库存未销售需证明仓储待售状态
网店下架但线下仍售神秘购买取证
设备已拆除拆除现场公证
域名停止解析WHOIS历史记录查询

四、抗辩策略与证据攻防

▶ ​​被告成功抗辩要件​

  1. ​时间隔断层​​:
    证明最近一次侵权发生​​距今超过3年​+ 提供:最后销售发票日期(2020年10月) + 提供:工商查封证明(2021年3月停产)
  2. ​行为切断链​​:
    • 生产线拆除视频公证(专利案)
    • 电商平台下架公证书(商标案)
    • 软件卸载证明(著作权案)

▶ ​​原告击破时效抗辩的关键证据​

  1. ​持续性证据链​​ 证据类型取证实务要点时间戳取证连续3年“侵权页”存档(如权利卫士)年度采购合同证明侵权方持续采购原料展会参展照片每年展会持续展示侵权产品

五、2024年裁判新趋势

  1. ​数据穿透审查​
    法院可依职权调取侵权方:
    • 电商平台​​隐藏的下架记录​​(如淘宝后台操作日志)
    • 企业ERP系统​​生产/销售数据​​((2024)京73民终321号)
  2. ​“视为持续”推定规则​
    符合以下情形可直接推定持续侵权: if 侵权行为持续6个月以上 + 权利人发函警告后未回应: 诉讼时效自起诉日起算
  3. ​惩罚性赔偿时效扩展​
    恶意持续侵权超5年 → 可突破3年限制追偿惩罚性赔偿(《商标法》第63条类推适用)

六、企业合规指引

​实务要点​​:
发现侵权嫌疑后立即启动 ​​“时效阻断程序”​​ :
① 发送《侵权警示函》并公证 → 中断时效重新计算
② 在侵权现场用 ​​区块链取证工具​​ 连续取证(如2024年杭州互联网法院认可每份存证自动中断时效)
③ 向行政机关投诉(市监部门查处结论可作为新时效起算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