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知产律师: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法律意义及流程
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5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均享有著作权。”同时,第7条第1款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概括一下,就是说:虽然软件作品一旦完成,即取得著作权,登记与否完全取决于著作权人,但登记证明是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初步证明。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法律意义。软件著作权登记虽然不是取得著作权的必要条件,但是软件著作权登记,即取得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发放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却有非常重要的现实和法律意义。
1、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相关细则的规定,国家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也设立了相应部门来规范和服务软件著作权登记业务,并依法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如有侵权,也是行政执法的直接依据。
2、登记公告后,便于效益化自己的软件产品。公告后,著作权人可以在境内经营、销售该软件产品,提高转化率和利用率。甚至可以将该软件著作权转让、许可、质押他人,获得经济收益。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但首先必须取得软件著作权的登记。
4、 高新企业认证的需要。国家及各省市关于高新企业认证,都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关键指标之一。
5、为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提供有效证据。软件著作权人在获准登记后,可以申请将所登记的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封存,一旦发生纠纷时,可由申请人或司法机关启封,作为证据使用。
6、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
二、申请登记部门及流程
1、申请机构: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材料。
2、申请流程:见图1

3、申请时限: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申请人如需要补正材料,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3、申请时限: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申请人如需要补正材料,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4、申请人可自行或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业务。
(本文作者:盈科史季群律师,转自微信公众号:盈科知产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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