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南昌律师代理厦门东亚机械诉江西金盛压缩机商标侵权案达成和解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厦门东亚机械有限公司)是外商合资企业,成立于1991年1月18日,注册地为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街611号,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2016年6月27日,经工商主管部门核准公司变更为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亚机械第718815号“”商标核准注册的日期为1994年12月7日,经续展注册后有效期限至2024年12月6日,核定使用在第7类商品空气压缩机上。原告第3919063号“”注册商标有效期限为2006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0日,核定使用在第7类商品上,包括空气压缩机、气动元件、泵(机器)、空气压缩泵、液压泵、阀(机器零件)、空气压缩机引擎、气动传送装置、充气器、真空泵(机器)。原告第3075989号“”注册商标有效期限为2014年4月21日至2024年4月20日,核定使用在第7类商品上,包括空气压缩机、气动元件、泵(机器)、空气压缩泵、液压泵、空气压缩机引擎、气动传送装置、充气器、真空泵(机器)。2017年1月4日上述三个商标完成注册人名称变更申请。

厦门东亚是一家具有30年资历的大型空压机专业制造厂,在国内外已建立了150多个密集的销售网点网络,远销到海外30多个国家和地区,厦门东亚曾连续3年被同安区人民政府评为“年度纳税2000万元以上特大户”称号;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厦门市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厦门市最具成长性中小微企业。

厦门东亚获准注册的第718815号“”商标及第3919063号“”商标,均核定使用在第7类商品上,尤其在空压机等产品在业内享有极高信誉,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被评为厦门市著名商标和福建省著名商标,201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牌空压机“福建名牌产品”称号。2015年7月“”牌空气压缩机位列中国空压机十大品牌之首。“”空压机已经广泛使用在电子、化工、机械、纺织、电力、煤炭、石油、冶金、轻工等各个行业。

江西金盛压缩机公司未经厦门东亚同意,擅自使用侵害厦门东亚商标专用权的标志,为此厦门东亚委托盈科南昌知识产权律师向南昌经开区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厦门东亚与江西金盛达成和解,江西金盛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