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侵权产品后,怎么通过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
侵权产品的证据保全是我们制止侵权行为最关键、最重要的程序,也是决定案件胜败之关键,但是权利人常常提供给我们的证据,不能发挥证据的作用,证据效力很弱,在这里我们探讨一下证据保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通常我们会在不同场所发现侵权产品,比如商场、专卖店、工厂,最多也是最容易发现的是在展会上,发现的侵权产品我们采取什么样方式去固定侵权证据呢?通常权利人或律师会采取委托公证处在各种场所对涉嫌侵权的生产厂家或者销售商进行证据保全,但保密措施要周全,计划要周密,应注意以下问题 :
1、提前侦查好展会位置,一定要由涉嫌侵权人不认识的人进行;
2、与公证处的委托手续要齐全,一般有律师事务所委托,要保留公证处的收费发票;
3、一定要向公证处的公证员或者公证人员详细讲明要保全的事项,最好出示权利人的产品或图片、涉嫌侵权人的产品和图片让公证员熟悉;
4、律师陪同公证人员一同前往涉嫌侵权人的场所;
5、拍一些涉嫌侵权产品所在场所从外到内的照片、商标标识、外观专利的照片、涉嫌侵权产品的照片,最好是能够在照片中反映涉嫌侵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照片;
6、索要名片;
7、索要能够显示涉嫌侵权产品或者侵权人各种信息的资料;
8、购买侵权产品,如果产品或金额比较大,不必购买 ,直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9、如果侵权人现场不卖产品,只赠送产品的话,最好借故当场购买一些,并索要付款凭证或销货凭证(要盖公章或财务章);
公证处在封存上述资料前,一定要会同律师仔细核对并制作书面清单,附在公证书中或者将内容写在公证书中,封存时连同备份清单一并封存,交由律师妥善保管,立案时提交公证书,开庭时将封存的资料或物品交由法官和被告核对后由法官打开,打开前,律师要清楚说明封存的具体内容,如果公证书仅仅写明“资料、“文件”等模糊内容,被告律师很可能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