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阅文新合同”来谈一谈作品 的版权归属原则

2020年5月5日,大量网络作家在微博、知乎等网络平台发起“五五断更节”,以抗议腾讯旗下阅文集团通过重新签订“新合同”来“霸权”作者版权和推行免费阅读政策。期间,阅文官方也回应:网传新合同是2019年的旧合同,阅文集团将对不合理条款进行修改,并将于2020年5月6日召开作家恳谈会。关于腾讯、阅文、网络作家的利益与矛盾,从产业和法律界可以有多种不同的解读,小律仅从著作权的角度进行梳理、解析。

一、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即作品创作完成后,作者就拥有了对该作品的著作权,不需要办理任何报备、审批手续,自动取得著作权。著作权的取得即包括章节作品的著作权;也包括整部作品的著作权。譬如:黄蓉在阅文旗下的“红袖读书”中文网站,写她与靖哥哥婚后的故事《婚恋桃花源》。如果,黄蓉每周更新一节,她便拥有每一节作品的著作权;如果故事创作完成,黄蓉便拥有了《婚恋桃花源》整部作品的著作权。写作过程中,她不需要向任何行政部门办理任何报备手续,无论是部分作品还是整部作品,一经完成,黄蓉便自动拥有《婚恋桃花源》的著作权。

二、一般情况下,著作权属于在作品上署名的作者。依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第四款又进一步明确“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由此可知,作品上的署名是我们推定著作权归属的第一个判断要素。

三、著作权人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等17项权利。依据《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权。其中人身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其中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同时,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并有权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但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具有专属性,不能转移。譬如:黄蓉《婚恋桃花源》作品的著作权中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13项财产权,可以通过继承,转移给她的女儿郭襄;也可以通过赠与、遗赠、转让等方式转移给小龙女。但《婚恋桃花源》作品中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不可以转移,只能由黄蓉自己专属所有(黄蓉去世后,由她的继受人管理)。

四、律师建议:纵观网络作家们的首次“五五断更节”事件,“版权的归属”才是阅文集团与网络作家们争议的核心问题, 其次才是商业合作模式、利益分成等问题。正如阅文集团通过APP作家助手表达的那样“网络作家是阅文集团的基础”,双方原本应当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结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小律建议:阅文集团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以与800多万网文作家就版权归属和商业合作模式进行平等自愿且符合市场规则的协商。

1、通过委托协议获得版权:依据《著作权法》第十七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同时,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阅文集团可以通过与某些网络作家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获得作品的版权(委托作品的著作财产权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属于委托人,但署名权除外),以便于后续进行投资影视、动漫改编及开发衍生产品,形成有影响的大IP。

2、通过形成法人作品获得版权:依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阅文集团可以主持、组织某些网络作家们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创作,对作品的主题、形式、内容等方面进行选择、取舍、决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的作品属于法人作品,包括署名权也归属于阅文集团。

3、通过形成职务作品获得版权:阅文集团可以与某些网络作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其创作职责,并提供相应的资金、设备、资料,这样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创作的员工作家们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由提供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资料等)的阅文集团享有,但阅文集团应当给予员工作家们奖励。

另:静侯今日阅文集团与网络作家们的恳谈会,希望是双赢。毕竟起点、红袖、榕树等原创中文网站历经20年的发展,能形成如今产生众多像《鬼吹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庆余年》这样的大IP,除了网络作家们的智慧和努力,资本的加持与推动也是必不可少的因素。

(本文作者:盈科史季群律师 来源:盈科知产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