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的注意事项
商标是商业主体在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能够将其商品或者服务和其他的市场主体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分的标志。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成功注册商标之后,不仅可以在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也有权选择合作伙伴,许可他人在其提供的特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今天,我们来一起学习一下关于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的相关理论性知识吧。
一、什么是商标使用许可?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可见,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专用权人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分离出一部分或者全部给其他人使用,并收取一定的商标使用许可费,从而由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建立商标使用许可关系的活动。
二、商标使用许可包括哪些方式?
第一,独占使用许可。它是指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和地区内放弃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即,若商标专用权人若是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将其商标许可给被许可人使用,则该商标在约定的许可使用期内只有被许可人有权按照约定的使用方式独占使用,包括许可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人在上述期限内都无权使用该商标。
第二,排他使用许可。它是指在商标使用许可存续期间,除许可人自己依法使用被许可商标外,仅将被许可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使用,而无权再将该商标许可给其他任何一家使用。即商标专用权人和被许可人都有权使用该注册商标。
第三,普通许可使用。它是指不仅许可人自己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也有权将该商标许可给包括被许可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人依照约定进行使用。
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包含什么要点?
商标专用权人若想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寻找合作伙伴,一定需要注意应当与被许可人签订书面的许可使用合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基本信息。
第二,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第三,许可使用的权利的类型或方式,是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或者是普通许可使用。
第四,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第五,许可使用费用,即付酬标准和办法。
第六,违约责任。
第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四、商标使用许可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第一,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的有效期内向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由商标局公告。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若在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后未及时备案,则要承担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后果。
第二,商标专用权人在将其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后,并非一劳永逸,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而被许可人也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第三,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综上所述,商标专用权人若想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市场主体若想合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减少申请商标注册所需要花费的时间成本,此时,双方便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仅提高商标的利用率,还有利于实现双赢。
(本文作者:盈科董园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