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律师做客《丁成说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的亮点变化及对文化影视产业的影响

2020年11月11日,在这一特殊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这是我国著作权法施行三十年以来的第三次修改。新通过的《著作权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11月30日,盈科厦门律所吴朝红律师做客厦门经济交通广播《丁成说法》栏目,与广大听众朋友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修改亮点及对文化影视产业的影响进行交流与分享。
节目开始吴朝红律师首先围绕着著作权法是一部怎样的法律,它和我们所熟悉的民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有什么不同展开讲解,让听众朋友们了解到《著作权法》这部法律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它跟我们今年刚颁布通过的《民法典》一样,就在我们的身边,与我们工作学习生活息息相关。


吴朝红律师在《丁成说法》现场
随后吴朝红律师以音乐、影视作品从以前的免费获取到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优秀作品要付费才能欣赏的变化,讲座、在线教育、有声读物等知识识付费平台遭遇盗版、抄袭等著作权问题,还有时下最流行的短视频大量出现的网络版权侵权问题,以及如今非常普遍的短视频解析介绍影视作品,在“快餐文化”背景下虽然满足了观影需求,但这样的“剧透”是否合法等与大家密切关系的几个方面结合实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解析。并提醒广大听众朋友们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作品的生产和传播更加便捷,这也意味着与著作权法的关系更加越紧密,因此了解著作权法,尊重版权,尊重创新,合法传播,才能让自己更好的展示创意、分享生活。
节目下半段吴朝红律师针对此次修法涉及的包括增加惩罚性赔偿制度,法定赔偿数额上限的大幅度调整和明确法定赔偿数额下限、修改作品定义、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明确保护著作权技术措施的定义、规定视听作品,将类电作品改为视听作品等几大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
本月底第33届中国电影金鸡奖颁奖盛典刚刚在厦门成功举办,节目最后吴朝红律在这次著作权法的修改对影视文化产业带来的影响的精彩讲解后结束本期的交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