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专利官司在哪儿打,利于原告?

法律情景

客户公司在深圳,也申请了相关的专利,现发现浙江丽水一公司在生产与专利相同的侵权产品。

客户目的

希望在深圳打官司。

问题浮现

按照法律规定,打专利官司,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但现在丽水公司在丽水,侵权行为(生产行为)也在浙江丽水。

律师分析

关于专利侵权,诉讼管辖地主要有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谓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公司工商登记注册的地址,如果有实际经营地址的,以实际经营地址为准。关于侵权行为地,分为侵权行为发生地及侵权行为结果地。根据上述当事人的情况,侵权公司的住所地在浙江丽水,且侵权公司其生产地址也在丽水,为此管辖权不在深圳法院。

问题处理

进一步和客户沟通后,发现丽水公司有经销商在深圳进行销售。为此,我们建议,将深圳公司同丽水公司一起也纳入诉讼的被告。最终,客户对深圳经销商的销售的产品进行了证据保全,案件在深圳法院起诉受理。

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销售者是制造者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本文作者:盈科王华永律师 来源:微信公众号 王律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