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律师代理专利侵权案胜诉,专利全部无效

2021年3月9日,随着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驳回原告深圳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一起专利恶意维权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2020年7月,深圳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上海某科技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请求判令上海某科技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其享有的ZL201410585024.8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共计30万元人民币。北京盈科(昆明)律所(以下简称为“我所)律师邢洪涛、邢燕接受上海某科技公司的诉讼委托后,立即展开了调查。经过调查,得知涉诉的专利权系2014年10月28日由广东某软件公司申请,并于2019年11月转让给原告深圳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等,且从未实施过该专利,也未使用该专利开展任何经营行为,且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为技术实现的方法,经过技术特征比对,代理律师发现,如果该专利的权利保护范围得到支持,那么整个软件行业的APP开发者都将面临侵权惩罚,因此,初步判断,这是一起以侵犯专利权为由的恶意维权案件。要打赢这场官司,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权无效。

代理律师在检索了国内外近2000份科技文献资料后,愈发增强了申请专利权无效的信心。2021年1月,在做了充分的检索、翻译资料的准备后,代理律师邢洪涛、邢燕协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申请。2021年2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案涉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宣告ZL201410585024.8号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2021年3月9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书,以《民事裁定书》的形式,驳回了原告深圳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盈科律师依靠自身过硬的专业能力,严谨的工作态度,有效地为中小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做到了保驾护航。

(本案代理律师:盈科邢洪涛、邢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