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利被侵犯的几种维权策略分析

今年五月,一家名为今日油条的店铺由于其装修、logo与今日头条极度相似,因此迅速火爆网络。这样的情况很快也引起了今日头条的重视。近日,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今日油条早餐店以及河南烧烤者食品有限公司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经查询,今日油条公司已申请注册今日油条、今日豆浆、今日豆花、今日面条、饼多多、快手抓饼等商标,状态为注册申请中。虽然本案最后的裁定结果还是要等法院来决断,但从商标权利人将本案诉诸法院来看,今日油条“碰瓷”今日头条的做法,对于今日头条来说影响较大。

随着文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商标所承载的品牌价值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越发突显。面对商标侵权行为,我国法律为商标权人提供了多种权利救济途径,本文将就不同维权途径的特点作出分析,以供权利人结合侵权事实、维权成本、维权效率等因素作出适当的选择。

作者 |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竞争与监管法律事务部  姚华律师团队  
一、通过商标行政执法维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通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商标执法进行商标维权一直是商标权利人的主要选择之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仅有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而且有权对部分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因此,通过工商行政执法进行维权,既可以是针对商标侵权行为,也可以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商标权利人而言,通过商标行政执法进行商标维权的有利之处在于:

①商标权利人不需要提供足以证明被控侵权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充分证据,因此启动维权行动的门槛较低;

②商标权利人不需要全程参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查处过程,可以有效节省维权费用;

③通常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商标执法程序比商标侵权诉讼程序耗费的时间要少,商标权利人能够更为迅速地实现商标维权的目的,特别是商标权利人的维权目的主要在于制止侵权行为的时候更是如此;

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商标执法行为对商标侵权人具有更强的威慑力,可以从经济上大幅削弱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能力,从而更为有效地降低侵权行为人再次侵权的可能性。
二、通过商标侵权诉讼维权

商标权利人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并赔偿损失,以维护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可供商标权利人选择的维权途径之一。

通过商标侵权诉讼维护商标权益,不仅可以请求法院判令侵权被告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还可以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

对于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权利人通过提起商标侵权诉讼进行商标维权,可能因为时机的延误而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临时禁令或财产保全。在“今日头条”诉“今日油条”商标侵权一案中,根据企查查APP显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案中已对被告申请采取行为保全措施。

对于商标权利人而言,通过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维权的有利之处在于:

可以及时制止特定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即使未提出临时禁令申请,被控侵权人在接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之后,为逃避侵权责任,多数被控侵权人都会停止其侵权行为。

可获得损害赔偿金。只要商标权利人收集并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一般都能获得数额不等的侵权损害赔偿金。即使商标权利人不能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侵权获利,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侵权人给予数额不等的法定赔偿。

可以对其他侵权人或潜在侵权人形成威慑。商标权利人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行为,对其他侵权人或潜在侵权人而言是一个明确的信号,即商标权利人将严肃对待侵权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在侵权诉讼中,法院判决侵权人承担的损害赔偿数额较大,甚至是判令侵权人承担惩罚性赔偿,将对其他侵权人或潜在侵权人形成强大的威慑作用。

通过本途径维权的不利之处在于:

可能造成时间上的拖延。商标侵权诉讼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尘埃落定,这需要商标权利人在侵权诉讼上花费较多的时间和资源。

可能出现诉讼失败的情形,进而对其他维权行动造成不良影响。商标侵权诉讼,可能因为商标权利人收集提交的证据不充分、错诉被告、延误期限,诉权缺失等各种原因导致权利人败诉。
三、通过举报涉嫌商标刑事犯罪维权

对于严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涉嫌构成商标刑事犯罪的,商标权利人可向公安机关举报要求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行为进行侦查,以实现商标维权的目的。

我国《刑法》规定了四个侵犯注册商标权的罪名,分别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从上述列出的罪名可知,只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才有可能寻求通过追究刑事责任来实现维权的目的。对于未注册商标,则不能通过本途径维权。要注意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只有情节严重或者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因此,商标权利人在寻求通过本途径维权的时候,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情节是否达到可能构成犯罪的严重程度。

商标权利人通过刑事程序维权的有利之处在于:

一旦侵权行为人被定罪,该侵权人今后继续侵犯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能性大为降低。如果侵权人被判犯有侵犯注册商标罪,侵权人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侵权人从事侵权行为的财力和侵权动机方面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与商标行政执法或商标侵权诉讼所受到的威慑相比,今后继续侵犯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能性大为降低。

对商标权利人获得赔偿具有帮助作用。在刑事诉讼中,一些侵权人为实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目的,可能愿意与商标权利人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并积极履行。

通过刑事程序维权的不利之处在于:

门槛较高,只能针对一部分的侵权行为采取此类维权行动。首先,不是所有类型的商标侵权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只有特定类型的侵权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比如,仿冒商标的行为就不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犯罪。其次,只有情节严重或涉案数额较大的商标侵权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

商标权利人收集证据的难度较大。在大多数商标侵权案件中,权利人收集能够证明商标侵权行为存在的证据相对比较容易,但收集足以证明“情节严重”或“数额较大”的证据则比较困难。如果商标权利人不能向公安机关提供这方面的证据,公安机关自身也不掌握这方面的证据,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难度就会很大。

商标维权任重道远。权利人遭遇商标侵权时,可在综合评估侵权事实、维权预算成本的基础上,采用上述一种或几种途径进行维权,如民事诉讼可采取向侵权者发送律师函、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投诉相结合等方式。希望通过上述维权途径的概述,能使商标权利人在遭遇侵权时,运用法律的武器,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侵权者以及其他潜在侵权者形成威慑力,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竞争,减少“今日油条”这种碰瓷行为的发生。

(本文作者:盈科姚华律师团队 来源:微信公众号 企业法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