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规定

著作权——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规定

著作权属于作者,这是著作权归属的一般规定,还有很多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规定,小编现进行了整理如下:

01演绎作品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三人使用演绎作品时,须经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及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

02合作作品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2020修正的著作权法增加了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两项权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03汇编作品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

04视听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

05职务作品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2020修正的著作权法增加了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

06委托作品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例外:a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构成单位作品的,由所在单位享有著作权;不构成单位作品的,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执笔人可获得适当的报酬。b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执笔人或整理人有权获得适当的报酬。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最高法《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十四条

07美术作品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

08匿名作品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本文作者:盈科韩佳琪律师 来源:微信公众号 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