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律师代理应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迫使原告撤诉

案情简介

浙江JR公司是一款投光灯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该公司认为宁波YX公司生产销售的一款投光灯产品与其专利一致,构成专利侵权。因此JR公司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YX公司侵害其外观设计专利权。

YX公司委托钱航律师团队应对答辩。

案件经过

针对本案纠纷我方需要考虑被诉侵权产品是否构成侵权,同时也要关注涉案专利的稳定性。

我方发现,涉案专利与美国某知名照明设备企业生产的一款投光灯产品相同,美国公司的相关产品于2016年发布并上市,并获得2017年德国红点奖,美国公司在其官网、推特、领英等平台对该产品均进行了大量宣传。涉案专利是在美国产品上市后而成,有抄袭专利之嫌。

本案中涉案专利的申请日为2017年5月5日,晚于美国外观设计专利公开时间,涉案专利权利基础稳定性存疑。被诉侵权产品使用的是现有设计,被告未侵犯原告专利权。

我方对上述证据进行保全并向法院提交,庭审后,原告就本案申请撤诉。

案例分析

本案我方检索到与原告的外观专利相同的外国专利,涉案专利所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已在专利申请日前公开,原告自身专利的稳定性存疑。找到这一关键证据,原告不得不重新评估继续进行专利诉讼的风险。最终,原告还是选择申请撤诉。

在此温馨提示大家,作为专利侵权诉讼的被告,应诉时应找专业的专利律师协助检索专利相关文献,详细了解原告专利的法律状况,研究应诉对策。

(本文作者:盈科钱航、楼瑜舟律师 来源:微信公众号 律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