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个冤大头是你吗?域名的坑不得不防!
域名不要了,ICP备案要不要注销?
相信很多人都有这个疑问。很多人注册了自己的域名,用了一段时间后不想要了,就没有续费,但是却没有及时注销ICP备案。后来域名被他人抢注了,建了非法网站,网站侵犯了别人的权利,权利人找上门来,未注销ICP备案的就莫名其妙成了冤大头,严重的甚至要付出数万元的赔偿。
真的有这么严重吗?先看一个案例(为方便理解,我们对案例进行了简化和加工处理):
你的网站没有经过我的许可,把我的小说放到网站上,供大家浏览和下载,侵犯了我的著作权。你必须停止侵权,赔偿我的损失!
我比窦娥还冤啊!这个域名是我N年前注册的,我早就没在用了,网站不是我经营的……
我不管,ICP备案显示的是你,你就要承担责任!
我只是偷懒没去注销ICP备案而已,域名早就没在续费了,真不是我在用啊……
法官说法
乙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域名已被他人使用,其不是侵权网站的经营者,应当以ICP备案信息推定域名主办单位是乙,乙实施了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判决乙停止侵权,赔偿甲经济损失5万元。
总结
虽然实践中有通过合理组织证据使法院认定其不是侵权方的案例,但是被认定是侵权方的案例比比皆是,并且法院的自由裁量余地较大,也会影响案件的走向。因此,为了提前规避风险,提醒大家及时注销不用的域名的ICP备案,以免为他人的侵权行为买单,成为冤大头。
相关法律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本文作者:盈科饶欣律师 来源:微信公众号 麦田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