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许可授权之授权形式

我们知道,企业在获得知识产权过程中,除了依靠自主创造后向国家知识产权部门自行申请获得外,还可以通过购买、授权许可等方式获得。实践中,无论是专利权,商标品牌,还是歌曲、图片,文字等以著作权形式存在的授权许可均广泛存在。这也是一家企业获得知识产权相对便捷,成本较低的方式。但对于知识产权的授权许可来讲,无论是授权方还是被许可方,在授权许可中的角色不同,知识产权形式不同,各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尽相同。本文就知识产权授权许可中的授权许可形式作一些探讨,将知识产权许可授权中最根本的问题进行分析,以帮助您的企业在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中,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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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授权许可通常分为三种类型: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及一般许可。

独占许可

独占许可,是指在合同约定的许可期限内,除被授权许可方外,包括授权方在内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和实施授权许可的知识产权。该种授权许可方式是知识产权授权许可里面最完整的权利让渡。此种情况下,即使是知识产权权利人自己使用或实施该知识产权,也被视为禁止行为。同时,一旦权利人将知识产权以独占许可形式授权许可后,权利人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再次进行授权。此时的被授权人相当于准权利人的地位。当用于授权许可的知识产权遭遇知识产权侵权时,被许可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维权。如果是商标的话,通常要求授权方要进行许可备案登记,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如果授权许可方在许可期限内,再次授权许可给第三人,被许可方除了可以禁止第三方使用外,还可以向授权方提出违约损害赔偿之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排他许可

第二种授权许可形式是排他许可。顾名思义,排他许可就是指在授权许可期限内,对授权许可的知识产权,只能授权方和被授权方双方可以使用,任何第三方均无权使用;授权方亦不能再次将用于许可授权的知识产权再次许可给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对该知识产权的使用,都是对被许可方权利的损害。如果用于授权许可的知识产权遭遇侵权,被许可人进行维权打击时,通常需要和授权人一起共同维权。但在授权许可人明确拒绝或放弃维权的情况下,被授权人可以单独进行维权。

一般许可

最后是一般许可,也称普通许可,即授权许可方可以同时授权许可多个被授权主体对用于许可的知识产权进行实施和使用。该种许可形式是现实中最常见的许可方式。比如常见的加盟连琐,就是一般许可的最常见的形式。在一般许可授权形式中,当授权许可的知识产权遭遇侵权后,只能是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获得权利人明确授权的许可人可以进行维权。

知识产权的授权许可的内容比较复杂,司法实践中也是知识产权案件中高发的法律纠纷之一。盈知团队随后将分别从许可方、被许可方的角度,以及商标授权许可、专利授权许可、著作权授权许可等不同的角度和立场为您详细分析解读!敬请期待!

(本文作者:盈科余清凯律师 来源:微信公众号 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