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被恶意抢注,该怎么维权?

我们的客户YX公司主要从事情趣用品、成人用品、电子玩具的研发、设计及销售,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其旗下产品“逗豆鸟”(英文名:Cuddly Bird),曾经获得德国红点、台湾金点奖,Cuddly Bird是这款产品的重要标识,也是其的注册商标。

国外某公司注册了域名“cuddlybuddycollection.com”,和“cuddly bird”非常近似,故该公司委托钱航律师团队向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发起投诉,要求被投诉人将争议域名转移至我方客户名下。

案件经过

我方主张争议域名与投诉人的商标cuddly bird非常相似,且被投诉人在“逗豆鸟”产品红点奖后,就申请了涉案域名,在网站销售的产品也是和cuddlybird属于同一领域的竞品,被投诉人在使用时故意进行混淆,其主观恶意非常明显。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组经审查认为:

1、争议域名与投诉人商标构成近似。“cuddlybuddycollection”由 “cuddly”, “buddy” and “collection”三部分组成,“cuddly”和 “cuddly bird”商标相同,而“buddy” and “collection”都是通用英语单词不具有较强的识别性。争议域名与我方客户商标难以有效区分,两者构成近似。

2、被投诉人不拥有对该域名的权利或合法利益。被投诉人未获得争议域名相关商标或服务标记权利,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将争议域名用在商品或服务上。因此,被投诉人虽然注册了涉案域名,但是并不拥有对该域名的合法权益。

3、被投诉人存在主观恶意。被投诉人于2019年11月27日注册该域名,该时间点正是在投诉人获得德国红点奖该国际大奖之后即2019年7月8日。被投诉人应当知晓cuddlybird的知名度,但其将cuddlybuddy作为域名主要部分,并在网站显著位置标记该标识,销售与逗豆鸟产品属于同一领域的竞品,意图误导公众认为其商品或服务与投诉人存在关联,该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

最终专家组裁决被投诉人将涉案域名转移给我方客户

案例分析:

本案被投诉人恶意注册与cuddly bird高度近似的域名,目的就是为了傍知名品牌的影响力,不正当获取商业利益。域名是上网单位在网络上的重要标识,对企业来说可以算是”企业的网上商标”。企业要重视域名的保护,但事后维权不如事前预防,要尽早将重要的企业标识注册为域名。

(本文作者:盈科钱航、单维维律师 来源:微信公众号 律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