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成商标的权属争议核心在于“创作主体认定”与“法律适用冲突”,需结合技术原理、知识产权法理及司法实践进行系统性分析。本文结合美国Thaler案、中国腾讯AI创作判例,构建从风险预防到争议解决的全链条方案。
一、法律争议焦点与司法实践
1. 全球主要司法辖区立场
国家/地区 | 权属认定规则 | 典型案例 |
---|
美国 | 仅承认人类为权利主体(USPTO 2023新规) | Thaler案:AI生成图像版权被拒 |
欧盟 | 要求“人类智力贡献”(EUIPO 指南第3.2.1条) | DABUS案:AI发明专利申请被拒 |
中国 | 承认人类主导的AI创作(《著作权法》第三条) | 腾讯AI生成文章案:认定平台享有著作权((2019)粤73民终2148号) |
日本 | 允许AI生成物在合同约定下归属使用者(《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21》) | 无公开判例,实务中按协议分配 |
- AI开发者主张权属:主张算法设计构成“创作行为”(如使用GAN模型生成独特图形);
- 平台与用户争夺:用户协议未明确AI生成内容归属(如Midjourney默认权属条款);
- 第三方抢注:利用AI生成商标未及时注册,被他人抢注后主张在先使用。
二、商标注册可行性分析
1. 全球主要商标局审查标准
审查要素 | USPTO标准 | EUIPO标准 | 中国国知局标准 |
---|
显著性要求 | 需具备“固有显著性”或“获得显著性” | 禁止纯描述性标志(Article 7(1)(b)) | 需符合《商标法》第九条 |
人类参与度 | 要求“实质性人类修改”(MPEP § 1102) | 需证明“人类创造性选择”(Guidelines Part B) | 要求体现“人的智力活动”(《审查指南》) |
在先权利冲突 | 审查AI生成商标与现有商标的近似性 | 适用相同标准 | 相同/近似商标驳回风险 |
2. 可注册性提升策略
- 人工介入证明:
保存设计过程记录(如PSD分层文件、参数调整日志),证明人类主导创作; - 显著性增强:
对AI初稿进行二次设计(修改比例≥30%),形成混合创作; - 合同确权:
与AI平台签订协议,明确生成商标权属归使用者(如Stability AI商用许可条款)。
三、权属争议预防与应对
1. 预防性措施清单
措施类型 | 实施要点 | 法律工具 |
---|
权属协议 | 签署《AI生成内容归属协议》,排除开发者权利主张 | 合同条款示例:“生成商标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
过程存证 | 使用区块链存证平台(如蚂蚁链)记录AI操作全流程 | 符合《电子签名法》的时序证明 |
商标监测 | 对AI生成商标进行全球近似检索(覆盖WIPO数据库) | 使用TrademarkNow等专业工具 |
2. 争议解决路径
- 行政程序:
对抢注商标提起异议/无效宣告,提交AI生成时间戳及使用证据; - 民事诉讼:
主张“反不正当竞争”(如证明抢注者恶意明显); - 仲裁机制:
在AI服务协议中约定ICANN/UDRP仲裁条款,快速解决域名类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