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质押登记流程与操作指南


商标权质押登记是商标权利人(出质人)将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担保,向质权人(通常为金融机构)设定质权的法定程序。以下依据中国《商标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及实务经验,梳理质押登记全流程及核心注意事项:


一、法律依据与效力

  1. 《商标法》第72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
  2.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2条:
    商标专用权质押适用动产抵押登记规则,由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统一办理。

二、登记前准备材料

材料类型具体要求
质押合同明确主债权种类、数额、质押范围、违约责任(需双方盖章/签字)
商标注册证有效期内注册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含变更/续展证明)
出质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质权人资格证明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共有权人同意书若商标为共有,需全体共有人签署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
委托书(如有代理)代理机构盖章+签字,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登记流程步骤
1. 签订书面质押合同
• 必备条款:质押商标信息(注册号、类别)、担保范围、质权实现方式、争议解决机制。

• 建议公证:非强制,但公证可增强合同效力,降低后续纠纷风险。

2. 提交登记申请
• 申请途径:

• 线上:通过中国商标网(http://sbj.cnipa.gov.cn)提交电子申请;

• 线下:直接递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北京)。

• 申请材料:

•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需双方签字盖章);

• 上述第(二)项所列全部材料。

3. 商标局受理与审查
• 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

• 审查内容:

• 商标权属是否清晰(无查封、无效宣告等限制);

• 质押范围是否超出商标专用权期限;

• 共有商标是否获全体共有人同意。

• 审查周期:通常15-30个工作日。

4. 登记发证与公示
• 登记结果:

• 审查通过: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 驳回: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可申请复审或行政诉讼。

• 公示渠道: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商标公告”栏;

•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可同步备案增强公示效力)。


四、关键注意事项

  1. 质押期限限制:
    • 质权登记有效期不得超过商标专用权剩余期限(如商标有效期至2030年,质押期限最长至2030年)。
  2. 共有商标特殊要求:
    • 必须提交全体共有人签署的同意书,否则登记无效。
  3. 质押期间权利限制:
    • 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商标; • 质权人:非经司法程序不得擅自处分商标。
  4. 质权实现路径:
    • 协议折价: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以商标抵债; • 司法拍卖:通过法院执行程序拍卖商标,优先受偿。

五、登记变更与注销

业务类型适用情形所需材料
质押变更登记主债权变更、质权人/出质人信息变更变更协议+原登记证+身份证明文件
质押延期登记延长质押期限(需在质权到期前30日内办理)延期协议+原登记证
质押注销登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注销申请书+债权清偿证明/司法文书

六、实务风险提示
• 商标价值评估:

建议委托专业机构出具《商标价值评估报告》,作为融资额度核定依据(银行通常要求评估价值≥债权金额的1.5倍)。
• 权利负担排查:

质押前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商标状态(是否被查封、无效宣告中)。
• 跨境质押衔接:

国际注册商标(如马德里商标)需在各国单独办理质押登记,遵循属地法律。


总结:商标权质押登记需严格遵循“权属清晰—材料完备—程序合规”原则,核心步骤包括合同签订、材料提交、审查公示。建议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办理,确保流程高效并防范法律风险。质押期间应定期监控商标状态,避免因商标无效或侵权导致担保价值贬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