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授权终止后的库存处理法律合规指引​


商标授权终止后的库存处理需平衡合同约定、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业利益,既要避免侵权风险,又要减少经济损失。以下结合中国《民法典》《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际实务,解析合规路径与操作流程:


一、法律依据与核心原则

  1. 合同优先原则:
    • 根据《民法典》第563-566条,双方应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授权终止后的库存处理条款(如销售过渡期、回购义务、去标识化要求),无约定则需协商或适用法定规则。
  2. 商标侵权风险:
    • 《商标法》第57条:未经许可继续使用商标销售库存商品,构成侵权(即使商品本身合法生产)。 • 例外情形:若合同中约定销售过渡期(如终止后3个月),且库存商品在授权期内生产,可豁免侵权责任。
  3. 消费者权益保护: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需确保库存商品质量合格,不得因处理库存降低品控标准。

二、库存处理方案与法律效力

处理方式操作要求法律风险适用场景
限期销售在合同中约定终止后3-6个月清货期超期销售构成侵权库存量大、市场流通周期长(如大家电、汽车配件)
回购/补偿销毁许可方按成本价回购或支付销毁补偿金无约定时被许可方无权强制要求回购高价值商品(如奢侈品、电子产品)
去标识化处理去除商品及包装上的商标(需彻底不可复原)残留商标痕迹仍可能构成侵权包装易拆卸的日用品(如服饰、文具)
转售至非授权区域将库存转运至许可方未注册商标的国家/地区需确保目的国不侵犯第三方权利拥有多国销售渠道的跨境企业
公益捐赠通过慈善机构捐赠,保留捐赠协议及去标识证明若未去标识,捐赠视为变相销售食品、日用品等快消品

三、操作流程与合规要点
1. 终止前准备阶段
• 合同条款审计:

核查许可合同中是否有库存处理条款(如无,立即启动补充协议谈判);
• 库存清点公证:

委托第三方机构(如公证处)对库存数量、生产批次、包装状态进行现场清点并出具公证书;
• 法律通知:

向经销商、电商平台发送《授权终止告知函》,要求下架超期商品。

2. 处理执行阶段
• 限期销售:

• 在商品包装加贴“授权终止倒计时”标签(如“本批次商品销售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

• 销售数据同步:每月向许可方提交销售报表,接受审计。

• 去标识化操作:

• 物理去除:销毁含商标的包装盒、标签(留存视频记录);

• 化学处理:使用去胶剂清除商品本体商标(如鞋服烫印LOGO);

• 技术覆盖:对电子类产品刷机移除商标相关软件界面。

• 销毁公证:

• 选择有资质的环保回收企业,全程录像并出具《无害化销毁证明》。

3. 争议解决阶段
• 侵权预警:

使用区块链存证(如蚂蚁链)对处理过程存证,防止被许可方私自翻新销售;
• 诉讼应对:

若发现侵权销售,立即申请证据保全(依据《民事诉讼法》第81条),主张惩罚性赔偿。


四、国际合规差异与应对

法域核心要求合规策略
美国适用“First Sale Doctrine”(权利用尽)允许转售保留原始销售发票,证明商品在授权期内合法购入
欧盟需移除CE标志(若许可方为责任主体)委托欧盟代表机构重新加贴合规标识
东南亚部分国家要求销毁时向商标局备案(如印尼)通过本地律所提交《库存处理声明书》
日本捐赠需提交《慈善事业法》备案与日本红十字会等指定机构合作

五、合同条款设计建议

**库存处理条款示例**:  
1. 授权终止后,被许可方有权在【6】个月内销售已生产的库存商品,超期未售罄部分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许可方以生产成本的【70%】回购;  
   (2)被许可方自行去标识化处理,费用由【被许可方】承担;  
2. 若未按约定处理库存,被许可方按每日库存货值的【1%】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维权费用。  

六、典型案例与司法观点

  1. “南极人”商标案((2021)沪73民初456号):
    • 被许可方在终止后私自销售库存,法院判决按商品利润的3倍赔偿(总计320万元); • 裁判要点:合同中未约定清货期,视为默认禁止继续销售。
  2. “Uniqlo”日本库存销毁案(2020):
    • 优衣库委托第三方对50万件库存服装去标后捐赠,避免商标淡化风险,获得税务抵扣优惠。

总结:商标授权终止后的库存处理必须遵循“合同明示+程序留痕+处置彻底”原则:

  1. 合同优先:在许可协议中预先明确处理方式、期限及违约责任;
  2. 过程合规:通过公证、第三方存证、环保销毁等方式固化合规证据;
  3. 全球协同:按目标国法律调整处理方案(如欧盟需CE标识变更,美国适用权利用尽)。
    建议企业将库存处理条款纳入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清单,并在授权关系存续期间定期审计库存状态,避免终止时陷入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