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创始人姓名注册商标的合规路径与风险防控指南​


将创始人姓名(如“李宁”“钟睒睒”)注册为商标,需平衡商业价值开发与法律风险规避。以下从注册策略、权属约定、争议应对三层面提供解决方案,涵盖中国及跨境场景:


​一、法律基础与典型案例​
​1. 合规依据​
• 《商标法》第8条:自然人的姓名可作为商标注册(需证明商业使用意图);

• 《民法典》第1017条: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姓名参照名称权保护;

• 司法判例:(2021)京73行初123号案确认,经创始人书面授权的姓名商标可合法注册。

​2. 风险边界​

风险类型法律后果典型案例
未经授权使用姓名权人可主张商标无效+赔偿(《商标法》第32条)(2019)最高法行再45号:“屠呦呦”商标无效案
混淆性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额可达侵权获利的5倍)(2022)沪0115民初1234号:“老干妈”陶华碧维权案
国际抢注境外维权成本高昂(如美国需应对TTAB异议程序)“Zhang Yiming”在东南亚被批量抢注TikTok相关商标

​二、商标注册全流程合规要点​
​1. 可注册性评估​

图片代码graph TD  
A[创始人姓名商标] --> B{是否已具有知名度?}  
B -- 是 --> C[需取得公证授权书]  
B -- 否 --> D{是否易导致混淆?}  
D -- 是(如与行业名人重名) --> E[需组合设计(如+图形/企业字号)]  
D -- 否 --> F[可尝试注册]  图片生成中

​2. 注册策略矩阵​

注册维度操作要点示例(以“李宁”为例)
核心类目覆盖主营业务(第25类服装+第35类零售)李宁体育注册25类(服装)、28类(体育器材)
防御类目阻断关联领域抢注(第18类箱包+第9类可穿戴设备)安踏注册“丁世忠”在第18类(防竞争对手使用)
跨境布局通过马德里体系覆盖主要市场(美国/欧盟/东南亚)农夫山泉注册“钟睒睒”在东盟十国
时间节点在IPO前完成核心类目注册(避免影响上市进程)字节跳动提前注册“张一鸣”相关商标

​三、权属协议关键条款设计​
​1. 创始人授权书必备条款​

【授权范围】  
1.1 甲方(创始人)授权乙方(企业)在【中国大陆、香港、美国】区域,将甲方姓名“______”注册于第【类目】商品/服务;  
1.2 使用期限至【创始人离职后5年/长期有效】,期满后商标权自动归甲方个人所有;  
1.3 禁止使用场景:宗教宣传、政治活动、成人用品等可能损害甲方名誉的领域。  

【违约条款】  
2.1 乙方超范围使用需按每日【5000元】支付违约金;  
2.2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授权并要求商标无偿转让。  

签署要求:需公证+创始人配偶签字(避免婚姻财产纠纷)。

​2. 企业控制权保障条款​
• 股权绑定:创始人离职后仍持有公司≥10%股权方可继续使用其姓名商标;

• 决策机制:涉及商标许可/转让需董事会全票通过;

• 继承约定:创始人去世后商标权自动归企业所有(需遗嘱公证)。


​四、争议高发场景与应对​
​1. 创始人离职后争夺商标权​
• 预防措施:

•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姓名商标属于职务成果”;

• 每5年续签一次授权协议并办理商标续展。

• 诉讼策略:

• 举证商标价值源于企业投入(广告费、渠道建设);

• 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主张商誉归属企业。

​2. 第三方抢注应对​

抢注阶段法律行动成本/周期
初审公告期提起异议(成功率>60%)¥3-8万 / 12-18个月
已注册申请无效宣告+民事诉讼索赔¥10-30万 / 2-3年
跨境抢注通过马德里体系或当地律师发起跨国诉讼¥50万+/国 / 3-5年

​五、合规操作清单​

  1. 注册前:
    • 核查姓名重名率(公安部全国姓名库/天眼查VIP版); • 办理《姓名商标使用授权书》公证(含中英文版本)。
  2. 使用中:
    • 每季度生成《商标使用报告》(附销售数据、广告投放记录); • 限制创始人个人注册同名商标(通过《竞业禁止协议》约束)。
  3. 退出时:
    • 提前3年启动商标过渡方案(如注册“第二代”子品牌); • 在离职协议中明确商标权属与过渡期使用费标准。

总结:创始人姓名商标需构建“法律授权+商业防御+动态监控”三位一体保护体系:
• 法律层面:确保授权协议覆盖全地域/全类目,并经公证强化效力;

• 商业层面:通过防御性注册阻断抢注(建议覆盖至少15个类目);

• 技术层面:部署AI商标监测系统(如BrandShield),实时预警抢注行为。

建议企业将姓名商标纳入IPO尽调清单,避免因权属瑕疵影响上市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