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专利侵权诉讼中,如何举证“现有技术抗辩”(如古法文献记载)?
在陶瓷专利侵权诉讼中,运用「现有技术抗辩」需构建 “技术-文献-实验”三位一体的证据链,尤其涉及古法文献时需突破传统举证局限。以下是实操指南:
一、抗辩法律要件三重验证

《专利法》第67条:实施的技术属于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不侵权
司法解释:技术比对需达到 “可直接实施” 程度(最高法 (2020) 知民终1324号)
二、古法文献举证四步法
▶ 步骤1:文献真实性溯源(解决古籍真伪争议)
证据类型 | 认证要点 | 推荐证据形式 |
---|---|---|
刻本/抄本 | 提供国家图书馆等机构的 版本鉴定报告 | 加盖公章的馆藏证明 + 善本扫描件 |
地方志 | 佐证该文献在当地的 流通记录 | 清代县志中相关技术记载的摘录页 |
学术研究论文 | 证明文献内容 未被后世篡改 | 权威陶瓷史学者出具的考据说明 |
案例:佛山陶瓷厂举证清光绪《陶雅》记载的钧釉配方,委托中国古籍保护中心出具版本鉴定(认定刊行于1885年,早于专利30年)
▶ 步骤2:技术特征穿透比对
通过 古今术语转换表 破解表述差异:
古法描述 | 现代技术实质 | 专利权利要求 |
---|---|---|
“釉用青料一两,石子五钱” | 氧化钴∶紫金石=4∶1(wt%) | 着色剂:CoO 30-50% |
“窑火三日不绝” | 烧结时间≥72h | 烧成周期60-80h |
“釉色类冰似玉” | 透光率≥85%,浊度≤5% | 透光率≥80% |
技术还原关键:
▸ 委托 考古陶瓷实验室 按文献复烧(如景德镇古陶瓷复烧中心)
▸ 出具 成分检测报告(XRF/XRD对比古瓷片与专利产品)
▶ 步骤3:公众可得性证明
! 重点突破点:证明古法非秘传技艺
1. 查证古籍流通:如《景德镇陶录》在晚清书坊售价二两白银→普通工匠可购
2. 行业培训记录:故宫博物院藏《御窑厂章程》记载光绪年间釉料配方公开授课
3. 老艺人证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证明该技艺在1980年代仍公开使用
▶ 步骤4:实施效果等同验证
三步实验法举证(以青花釉里红专利侵权案为例):

司法采信关键:复烧实验需在 法院指定机构 进行(如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三、特殊证据链组合拳
1. 古瓷片物证体系
| 物证类型 | 提取方式 | 技术比对点 |
|------------|------------------------|--------------------------|
| 窑址残片 | 考古发掘报告(带地层图) | 釉料微量元素谱与专利一致 |
| 外贸沉船瓷 | 水下考古报告 | 釉面显微结构相同(SEM图) |
| 墓葬陪葬品 | 文物档案编号 | 烧成温度曲线重合(热膨胀仪)|
2. 口述历史取证
- 录制 80岁以上老工匠 操作视频(公证处全程见证)
- 整理 1950年代国有瓷厂工艺文件(如唐山陶瓷三厂档案室资料)
四、法庭抗辩战术手册
原告攻击点 | 抗辩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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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记载模糊” | 援引《传统工艺保护条例》第9条:“文献记载应结合行业普遍理解实施” |
“复烧效果不同” | 申请 重新鉴定:改用古代原料(如祁门瓷石)+ 古窑复烧(松木燃料) |
“秘方不构成现有技术” | 举证 技术传播链:如英国Percival David基金会藏清代外销制瓷图册 |
禁忌:避免主张 “专利申请无效”(否则法院将中止审理,违反诉讼经济原则)
五、陶瓷类抗辩成败启示录
▶ 成功案例
(2021)粤知民终422号:潮州卫浴企业举证
▸ 宋代《窑器说》记载“淋釉法”工艺
▸ 福建建窑遗址出土宋代淋釉盏(釉流痕数据匹配)
→ 认定侵权不成立
▶ 失败教训
(2023)苏民终119号:宜兴紫砂厂败诉原因
▸ 仅提供《阳羡名陶录》文字描述未复烧验证
▸ 未量化“泥片拍打法”厚度参数 → 技术特征比对不足
关键动作清单
- ⚠️ 立即 证据保全:在收到诉状后15日内向法院申请古窑址现场勘验
- 🔍 启动 三重检索:地方志数据库 + 陶瓷考古报告 + 海外汉籍库(如哈佛燕京图书馆)
- 🧪 做 破坏性实验:切割涉案产品与古瓷片做岩相显微对比
- 📜 获取 专家辅助人:委托中国古陶瓷学会出具技术认定意见
终极防御:同步检索 域外文献(如日本明治时期《陶工新书》),突破专利地域性限制构建全球现有技术证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