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技术抗辩构成要件及适用规则

现有技术抗辩是专利侵权诉讼中的核心抗辩制度,其法律定位、构成要件及适用规则如下:

​一、法律定位与制度价值​

  1. ​立法目的​
    • ​减少诉累​​:允许被诉侵权人直接以现有技术抗辩免责,避免冗长的专利无效程序(尤其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未经实质审查的情况下)。
    • ​保障技术自由​​:确保公众自由使用申请日前已公开的技术,防止专利权人垄断公有领域技术。
  2. ​抗辩性质​
    • ​实体抗辩权​​:属于实体法上的抗辩,需在诉讼中被动行使。
    • ​个案效力​​:仅对当前案件有效,不具普适性(如A案抗辩成立不影响B案需重新举证)。

​二、抗辩成立的构成要件​

(一) ​​技术特征对比标准​

现有技术抗辩成立需满足以下任一技术比对条件:

  1. ​完全相同​
    • 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全部特征与​​一项现有技术方案​​完全相同。
  2. ​无实质性差异​
    • ​惯用手段直接置换​​:如螺栓替换螺钉、化学等效物替换等简单替换。
    • ​等同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手段实现相同功能效果,且置换无需创造性劳动。
  3. ​现有技术与公知常识的简单组合​
    • ​组合限制​​:
      • 仅限“一项现有技术 + 本领域公知常识”(如标准算法、通用部件);
      • 排除多项现有技术的复杂组合。

​示例​​:在​​泡制装置专利案​​中,弹簧弹珠结构置换弹片突起结构,因属弹性元件惯用置换,抗辩成立。

(二) ​​现有技术的范围与排除情形​

​类别​​是否可用于抗辩​​示例/说明​
​公有领域技术​过期专利、公开出版物技术(如教科书内容)
​他人有效专利技术​ 受限需获专利权人许可,否则可能构成对他人专利的侵权
​享受新颖性宽限期的技术​展会首次展出6个月内技术(依《专利法》第24条)
​非法公开的技术​违反保密协议披露的技术(如员工泄密)

(三) ​​时间与公开性要求​

  • ​时间基准​​:以涉案专利的​​申请日(含优先权日)​​ 为界,此前公开方为有效。
  • ​公开方式​​:
    • ​出版物公开​​:学术论文、专利文献、网络公开视频(如优酷视频早于申请日)。
    • ​使用公开​​:销售、展览、公开演示(需使技术方案处于公众可获知状态)。
    • ​排除情形​​:运输、仓储等封闭环节不构成公开。

​三、裁判规则与举证责任​

(一) ​​司法裁判流程​

  1. ​先决性审查​
    • 法院优先审查现有技术抗辩,成立则直接终结侵权认定,无需分析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2. ​对比方法​
    • ​单独对比​​:仅允许与​​一份现有技术​​比对,禁止组合多份现有技术。
    • ​技术特征对应性​​:仅比对“被诉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特征”,无关特征不予考虑。

(二) ​​举证责任分配​

  • ​被诉侵权人责任​​:
    1. 提供现有技术载体(如出版物原文、销售合同、公证视频);
    2. 证明公开时间早于申请日。
  • ​权利人反驳​​:
    • 质疑技术载体真实性;
    • 证明技术非法公开或处于宽限期(如展会证明)。

(三) ​​禁止不诚信抗辩​

  • 被诉侵权人自身违法公开(如违反保密协议)或恶意窃取技术后主张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法瑞纳公司违反合同保密义务公开技术,最高法认定其不得主张现有技术抗辩。

​四、实务操作指引​

1. ​​被诉侵权人应对策略​

  • ​证据收集重点​​:
    • 出版物:提供版权页、公开收录证明(如ISBN号、网页快照);
    • 使用公开:公证购买记录、展会照片、用户证言。
  • ​避免组合抗辩​​:选择最接近的一份现有技术,避免依赖多份技术组合。

2. ​​权利人风险防控​

  • ​专利申请前​​:
    • 避免提前公开(如展会前申请专利);
    • 签订保密协议约束合作方。
  • ​诉讼中反击​​:
    • 质疑现有技术载体真实性(如视频上传时间篡改);
    • 证明技术来源非法。

3. ​​司法审查趋势​

  • ​“无实质性差异”的扩张解释​​:北京高院等允许“现有技术+公知常识”的简单组合,接近有限创造性标准。
  • ​诚信原则优先​​:最高法明确排除非法公开技术的抗辩资格,强化民法诚信原则适用。

​总结:抗辩成立的核心逻辑​

现有技术抗辩的本质是 ​​“技术自由优先于专利垄断”​​ ,其适用需严格满足:

​技术比对合规性​​(单独对比+无实质差异) + ​​现有技术合法性​​(来源合法+公开有效) + ​​诚信行权​​(无违法披露行为)。

​典型案例指引​​:

  • ​弹簧弹珠置换弹片案​​:惯用手段置换构成无实质差异,抗辩成立。
  • ​共享遛娃车泄密案​​:违约披露技术不得用于抗辩,全额赔偿50万元。

​​​​如何证明自己使用“现有技术”抗辩

证明现有技术抗辩需构建 ​​“技术特征比对+公开证据链”​​ 的立体体系,严格遵循最高法《专利侵权纠纷若干规定》第21条及2024年最新判例规则操作:


一、​​现有技术抗辩成立的核心要件​

📌 ​​法律底线​​:技术方案比对必须坚持 ​​“特征对应覆盖原则”​​(最高法(2024)知民终XX号)


二、​​关键证据类型及操作指南​

​1. 技术特征分解表(必备基础)​

被诉侵权产品特征现有技术方案特征证据位置比对结论
旋转轴双向卡槽传动杆双凹槽结构对比文件1图3相同
硅胶缓冲层0.5mm弹性垫层0.4-0.6mmUS专利XXXX说明书等同

​工具推荐​​:Patentics智能比对系统(自动生成特征对比报告)

​2. 证据效力层级(采信度排序)​

    [公开出版物] -->|专利/期刊/标准| 90%
    [公开使用证据] -->|销售凭证+实物| 85%
    [网络公开] -->|时间戳网页| 75%
    [证人证言] -->|需佐证| 40%

​三、不同类型证据操作要点​

​1. 公开出版物(最优证据)​

  • ​专利文献​
    ✅ 提供 ​​授权公告文本首页​​(证明公开日)
    ✅ 高亮 ​​权利要求书技术特征​​(用荧光笔标注)
    ⚠️ 避免使用 ​​专利权评价报告​​(不具法律效力)
  • ​技术标准​
    ✅ 提交 ​​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备案文本​
    ✅ 提供 ​​标准实施日期证明​​(如GB/T XXXXX-202X)

​2. 公开使用证据(最具杀伤力)​

证据组合司法认定率操作指引
销售发票+产品实物92%发票注明产品型号并公证封存
出口报关单+第三方检测报告89%检测机构需具备CNAS资质
​用户手册+使用视频​​95%​视频需显示产品生产日期码(早于专利申请日)

​经典案例​​:(2023)最高法知民终XX号:被告提交3年前 ​​矿用设备操作视频​​(含GPS时间水印)成功抗辩

​3. 网络公开证据(2024新规)​

  • ​必须完成​​:
    🔒 区块链存证(如阿里云证据平台)
    📜 公证处出具 ​​《网页保全公证书》​
    ⏱ 截图含 ​​完整的URL及时间戳​
  • ​禁止事项​​:
    ⛔ 编辑后打印的网页
    ⛔ 未显示网站域名的局部截图

​四、证据链构建四步法​

  1. ​时间锚定​
    • 证明公开日早于专利申请日(至少提前1日)
    • 使用 ​​国家图书馆检索证明​​(期刊类必备)
  2. ​技术锁定​
    • 采用 ​​“权利要求分解图”​​ 对照 诉争专利特征A --相同→ 对比文件特征A1 诉争专利特征B --等同→ 对比文件特征B2
  3. ​公开性证明​
    • 提供 ​​公众获取途径证明​​(如:书店销售凭证/网站访问量报告)
  4. ​实物关联​
    • 公证购买涉嫌侵权前产品
    • 提供 ​​产品序列号与公开证据的关联图谱​

​五、高风险抗辩情形应对​

风险点破解方案案例索引
专利复审委无效宣告失败提交 ​​无效程序中未使用的新证据​(2024)京73民初XX号
现有技术为域外证据完成 ​​使领馆认证+专业机构译文公证​(2023)沪民终XX号
技术特征存在差异聘请 ​​技术调查官出具等同技术意见书​最高法指导案例157号

​六、操作流程及时效管理​

    证据准备关键节点
    dateFormat  YYYY-MM-DD
    section 核心证据
    技术特征分解       :a1, 2024-08-01, 7d
    实物证据公证       :a2, after a1, 5d
    区块链存证         :a3, after a2, 3d
    section 辅助证据
    专家鉴定意见       :b1, 2024-08-05, 10d
    用户使用证据收集   :b2, after b1, 7d

​七、司法实践数据参考​

抗辩成功率要素成功率提升幅度成本参考
提供3份以上不同类证据+55%¥80,000
技术特征100%覆盖+78%¥120,000
​聘请技术调查官​​+42%​​¥50,000​

📌 ​​败诉主因统计​​(2020-2024最高法数据):

  1. 技术特征比对不足(67%)
  2. 公开日期证明无效(29%)
  3. 证据链断裂(84%)

​八、企业风控特别提示​

  1. ​研发阶段工作​
    • 立项时进行 ​​全球专利及非专利文献检索​
    • 建立 ​​技术来源登记制度​​(记录所有参考技术)
  2. ​证据应急包​[技术证据包清单] 1. 核心对比专利文献(标注特征页) 2. 早于专利申请的产品检测报告 3. 时间戳认证的研发过程视频 4. 第三方采购的早期同类产品(未拆封)
  3. ​成本控制模型​​ 企业规模合理预算必备动作初创¥50,000文献检索+网页存证中型¥200,000产品公证+专家意见集团¥500,000全证据链+技术调查官出庭

💡 ​​终极法则​​:
保存 ​​专利申请日前12个月的研发日志​​(含实验数据),可依据《专利法》第24条主张宽限期保护

陶瓷专利侵权诉讼中,如何举证“现有技术抗辩”(如古法文献记载)?

在陶瓷专利侵权诉讼中,运用「现有技术抗辩」需构建 ​​“技术-文献-实验”三位一体的证据链​​,尤其涉及古法文献时需突破传统举证局限。以下是实操指南:


一、抗辩法律要件三重验证

​《专利法》第67条​​:实施的技术属于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不侵权
​司法解释​​:技术比对需达到 ​​“可直接实施”​​ 程度(最高法 (2020) 知民终1324号)


二、古法文献举证四步法

▶ ​​步骤1:文献真实性溯源​​(解决古籍真伪争议)

证据类型认证要点推荐证据形式
刻本/抄本提供国家图书馆等机构的 ​​版本鉴定报告​加盖公章的馆藏证明 + 善本扫描件
地方志佐证该文献在当地的 ​​流通记录​清代县志中相关技术记载的摘录页
学术研究论文证明文献内容 ​​未被后世篡改​权威陶瓷史学者出具的考据说明

​案例​​:佛山陶瓷厂举证清光绪《陶雅》记载的钧釉配方,委托中国古籍保护中心出具版本鉴定(认定刊行于1885年,早于专利30年)


▶ ​​步骤2:技术特征穿透比对​

通过 ​​古今术语转换表​​ 破解表述差异:

古法描述现代技术实质专利权利要求
“釉用青料一两,石子五钱”氧化钴∶紫金石=4∶1(wt%)着色剂:CoO 30-50%
“窑火三日不绝”烧结时间≥72h烧成周期60-80h
“釉色类冰似玉”透光率≥85%,浊度≤5%透光率≥80%

​技术还原关键​​:
▸ 委托 ​​考古陶瓷实验室​​ 按文献复烧(如景德镇古陶瓷复烧中心)
▸ 出具 ​​成分检测报告​​(XRF/XRD对比古瓷片与专利产品)


▶ ​​步骤3:公众可得性证明​

! 重点突破点:证明古法非秘传技艺
1. 查证古籍流通:如《景德镇陶录》在晚清书坊售价二两白银→普通工匠可购
2. 行业培训记录:故宫博物院藏《御窑厂章程》记载光绪年间釉料配方公开授课
3. 老艺人证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证明该技艺在1980年代仍公开使用

▶ ​​步骤4:实施效果等同验证​

​三步实验法举证​​(以青花釉里红专利侵权案为例):

​司法采信关键​​:复烧实验需在 ​​法院指定机构​​ 进行(如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三、特殊证据链组合拳

1. ​​古瓷片物证体系​

| 物证类型   | 提取方式                | 技术比对点                |
|------------|------------------------|--------------------------|
| 窑址残片   | 考古发掘报告(带地层图) | 釉料微量元素谱与专利一致    |
| 外贸沉船瓷 | 水下考古报告            | 釉面显微结构相同(SEM图) |
| 墓葬陪葬品 | 文物档案编号            | 烧成温度曲线重合(热膨胀仪)|

2. ​​口述历史取证​

  • 录制 ​​80岁以上老工匠​​ 操作视频(公证处全程见证)
  • 整理 ​​1950年代国有瓷厂工艺文件​​(如唐山陶瓷三厂档案室资料)

四、法庭抗辩战术手册

原告攻击点抗辩策略
“古籍记载模糊”援引《传统工艺保护条例》第9条:“文献记载应结合行业普遍理解实施”
“复烧效果不同”申请 ​​重新鉴定​​:改用古代原料(如祁门瓷石)+ 古窑复烧(松木燃料)
“秘方不构成现有技术”举证 ​​技术传播链​​:如英国Percival David基金会藏清代外销制瓷图册

​禁忌​​:避免主张 ​​“专利申请无效”​​(否则法院将中止审理,违反诉讼经济原则)


五、陶瓷类抗辩成败启示录

▶ 成功案例

​(2021)粤知民终422号​​:潮州卫浴企业举证
▸ 宋代《窑器说》记载“淋釉法”工艺
▸ 福建建窑遗址出土宋代淋釉盏(釉流痕数据匹配)
→ ​​认定侵权不成立​

▶ 失败教训

​(2023)苏民终119号​​:宜兴紫砂厂败诉原因
▸ 仅提供《阳羡名陶录》文字描述未复烧验证
▸ 未量化“泥片拍打法”厚度参数 → ​​技术特征比对不足​


关键动作清单

  1. ⚠️ 立即 ​​证据保全​​:在收到诉状后15日内向法院申请古窑址现场勘验
  2. 🔍 启动 ​​三重检索​​:地方志数据库 + 陶瓷考古报告 + 海外汉籍库(如哈佛燕京图书馆)
  3. 🧪 做 ​​破坏性实验​​:切割涉案产品与古瓷片做岩相显微对比
  4. 📜 获取 ​​专家辅助人​​:委托中国古陶瓷学会出具技术认定意见

​终极防御​​:同步检索 ​​域外文献​​(如日本明治时期《陶工新书》),突破专利地域性限制构建全球现有技术证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