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品种繁殖材料海关备案操作流程
根据海关总署2024年《授权品种繁殖材料海关备案操作规程》(署令〔2024〕15号),权利人需完成 “系统备案+DNA备案+执法联动”三阶流程,以下是关键操作指引及风控要点:
一、备案核心流程(2024新规)

二、备案材料清单(电子版)
材料类型 | 要求说明 | 格式规范 |
---|---|---|
品种权证书 | 扫描件(含品种权号/权利人信息) | PDF彩色,≤5MB |
繁殖材料描述 | 按UPOV分类标准描述(含植株/种子/果实形态特征) | 图文对照,附标尺 |
DNA指纹图谱 | 省级检测机构出具(含20个SSR位点) | 图谱需标注引物序列 |
真伪鉴别指南 | 权利人制作(含3项快速鉴别特征) | 视频≤3分钟+图文说明 |
授权生产商清单 | 加盖公章(含企业名称/生产地址/授权期限) | Excel模板下载 |
⚠️ 新规要点:
- 强制DNA备案:未提交图谱不予受理(2024年1月起实施)
- 视频鉴别指南:新增必交材料(手机拍摄需1080P)
**三、备案系统操作指引
1. 登录路径
- 中国电子口岸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子系统 → 植物新品种备案入口
- 地方关区专线:深圳/上海等自贸区提供快速通道(3日审结)
2. 填报注意事项
栏目 | 易错点 | 正确示例 |
---|---|---|
品种名称 | 需与品种权证书完全一致 | “京科968玉米”非“京科968” |
繁殖材料形态 | 区分种子/种苗/块茎 | “马铃薯脱毒种薯”非“马铃薯种子” |
侵权特征描述 | 需具体到基因型差异 | “SSR位点M123等位基因190bp缺失” |
四、DNA样本库备案流程
采样公证 --> 送检
送检 --> 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 --> 上传系统
上传系统 --> 样本寄送
样本寄送 --> 海关入库
操作细则:
- 采样要求:
- 种子类:≥500克(分3袋密封)
- 种苗类:≥10株(带根土球保鲜)
- 公证处全程录像(费用¥800)
- 检测标准:
- 使用 NY/T 2594-2024 标准(2024年7月实施)
- 检测机构需具备 CMA资质(名单见农业农村部官网)
- 样本寄送:
- 地址: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种质资源库(北京朝阳)
- 标注:“品种备案DNA样本-{品种权号}”
五、海关执法联动机制
1. 侵权风险监控
监控手段 | 实施方式 | 拦截时效 |
---|---|---|
报关单关键词筛查 | 设置“授权品种名称+近似名”警报 | 实时 |
DNA快速比对 | 口岸PCR实验室2小时出结果 | 通关时 |
X光成像分析 | 识别未申报的繁殖材料(种子形态库匹配) | 查验中 |
2. 权利人配合义务
- 鉴定协助:收到海关通知后 24小时内 出具鉴别意见
- 证据固化:配合海关抽样(按货值0.5%预留样品)
- 信息更新:授权生产商变更时 3日内 系统更新
六、备案效力与风险防控
备案情形 | 海关保护措施 | 权利人风险提示 |
---|---|---|
有效备案 | 自动拦截疑似侵权货物 | 需支付仓储费(¥50/吨/天) |
未备案 | 仅依申请扣留(被动保护) | 错失取证黄金期 |
信息不实 | 撤销备案+2年内禁止申请 | 承担错误扣留赔偿责任 |
维权成本控制:
- 保证金减免:凭备案号可免交担保金(原需货值20%)
- 鉴定费承担:侵权成立后由侵权方支付(最高法解释第12条)
**七、企业操作清单
1. 备案前准备
提前30天 : 采样公证
提前15天 : DNA检测
提前7天 : 制作鉴别指南
备案日 : 系统提交
2. 通关风控
- 出口预警:
在报关单“品名”栏注明 “授权品种-{备案号}”(避免误扣) - 进口核查:
要求外商提供 品种权来源证明(防止连带侵权)
八、新规处罚案例
- 成功保护案例(2024年深圳海关)
- 备案品种: “隆平高科”水稻种子
- 查获侵权:通过DNA比对拦截20吨仿冒种子(价值¥300万)
- 处理结果:销毁货物+罚款货值200%
- 备案失效教训
- 某企业未更新授权厂商名单 → 合法货物被扣留 → 赔偿损失 ¥80万
终极备案包:
① 材料包:证书扫描件+DNA报告+鉴别指南视频
② 样本包:公证封存的种子/种苗样本
③ 联络卡:海关备案咨询专线(12360按3号键)
(数据:2024年Q1备案品种通关效率提升 40%,侵权查获量增加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