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主张150万的侵权赔偿,最后为什么主动和解撤
A厂为一个体工商户,主要以从事制造业为主,凭借自主研发生产的XX设备占据市场优势。
B公司为一家机械设备制造公司,主要销售红枣、核桃加工设备,经营范围部分与A厂相同,两家公司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
由于A厂生产的XX设备销量较好,为了打压A厂,B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提起诉讼,并主张150万元的侵权赔偿。同时,发起专利侵权诉讼的专利有正面结论的评价报告,B公司和解的意愿较低。
面对强势对手,2024年10月,A厂委托北京盈科李兆岭律师、张显益律师团队代为处理中国专利侵权诉讼程序,最终以和解撤诉实现破局。
二、案件焦点
1、如何破解“正面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威慑?
2、如何在诉讼中争取主动权,避免陷入长期拉锯战?
三、代理过程:专利无效精准狙击
1. 拆解“正面评价报告”的误区
B公司持有的专利虽通过评价报告,但报告仅为初步审查结论,非最终法律效力。我们团队迅速启动专利无效检索,锁定核心漏洞:检索国内外同类技术文献,发现涉案专利缺乏创造性。
2. 诉讼与无效程序的联动策略
双线作战: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同步推进专利无效宣告;
证据可视化:将检索结果转化为简明图表,辅以典型案例和法条,强化法院对“中止审理必要性”的认可。
心理博弈:通过高效检索施压,迫使B公司权衡“专利存续”与“诉讼风险”,最终主动提出和解。
四、案件结果:以最小成本实现最优解
最终,经过我们团队的努力,在专利无效口审开庭前,B公司为了保住专利,向我方提出和解方案:
(1)我方撤回无效请求;
(2)B公司撤诉,并承诺不再以同一专利起诉我方。
之后,我方撤回无效请求,双方和解结案。A厂免于150万元索赔,同时保住市场份额,并且避免了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可能引发的行业关注,维护客户商业隐私。

五、律师总结1、破除“评价报告迷信”正面报告≠免死金牌!正面的报告仅仅意味着在评价过程中没有发现足以否定专利权有效性的缺陷,但这并不等同于专利权绝对不可动摇,只是审查员在评价过程中,没有找到合适的证据而已。同时,专利权评价报告仅是关于专利有效性的初步分析文件,其结论并不是最终的法律决定,也不是对专利权有效性的绝对保证。2、善用专利无效与专利侵权诉讼衔接程序争取时间在专利无效程序中,专利一旦被宣告无效,那就视为专利自始不存在,如果专利维持有效,如果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专利也很难被无效。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诉侵权者对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之后,审理侵权案件的法院是否中止审理,法院视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在实务中,一线城市的法院对“中止审理”接受度较高,若遇保守法院,可通过密集提交检索证据和可视化论证,倒逼法官重视无效程序对案件的影响,以期达到中止的目的,为无效程序争取时间。3、以战促和:成本与效率的平衡和解并非妥协,而是基于策略的主动选择。通过无效程序抬高对方维权成本,可快速终结诉讼,为委托人节省时间与资源,也不失为一个选择。4、无效检索过程中,坚信一定有相应的证据等待着我们去发现,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过程做好了,结果一定不会差!
(本文作者:盈科李兆岭、张显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