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中“非规范商品”的认定标准
商标制度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其核心在于通过清晰的权利界定和法律保护,确保商标能够有效发挥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然而,科技的飞速发展和市场需求的持续迭代,导致新产品、新服务不断涌现,往往超出了现行《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下简称《区分表》)的收录范围。这些《区分表》中未记载的商品,即”非规范商品”,给商标的注册、保护和维权带来了严峻挑战。本文将深入解析非规范商品的认定标准、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规则以及市场主体应如何战略应对,为相关从业者提供系统指引。
1 非规范商品的定义与产生根源
1.1 基本概念界定
非规范商品,是指那些未被《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所收录的商品名称。与之相对应的,是《区分表》中明确列出的规范商品。这种区分并非源于法律条文的形式定义,而是商标注册和审查实践中的一种普遍共识。
《区分表》作为商标注册申请的重要参考,其更新往往滞后于市场创新步伐。当一个全新商品出现时,它需要经历从市场验证、消费者认知到行业定义清晰化的过程,方能被《区分表》吸纳为规范商品。反之,一些传统的规范商品也可能因市场需求萎缩而逐渐被《区分表》移除,从而转变为非规范商品。
1.2 核心法律困境
非规范商品带来的核心法律问题是:一个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标志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当商标权人实际使用的商品是非规范商品,而其注册商标核定的却是《区分表》中的某个规范商品时,如何认定该使用行为的法律效力,直接关系到商标权的维持(如在”撤三”程序中)或侵权行为的认定。
2 非规范商品的认定标准:一个多维度的综合分析框架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指南》第19.7条为认定非规范商品提供了权威的司法指引。认定非规范商品的具体类别时,需进行多维度的综合判断,其主要考量因素包括:
2.1 核心判定因素
- 功能与用途:这是最关键的考量因素。需要探究商品存在的根本目的和满足的需求。例如,在”编码器”案中,法院认定其功能为”将轴的角度位移转换成电脉冲信号”,这符合”传感器”的核心功能定义,因此将非规范的”编码器”认定为规范的”传感器”商品。
- 生产部门:商品由哪些行业或领域的企业生产。工业品与消费品的生产部门差异往往很大。
- 消费渠道:商品通过何种途径到达消费者手中(如专卖店、超市、线上平台、专业设备经销商)。
- 消费群体:商品的目标用户是普通公众还是专业领域的用户。例如,”防事故用手套”面向的是专业工业领域用户,这与普通”家务手套”的消费群体截然不同。
2.2 市场因素考量
除了上述传统因素,还需充分考虑动态的市场因素对商品本质属性或名称的影响:
- 消费习惯:消费者如何使用该商品,是否发展出新的用途。
- 生产模式:生产技术的革新是否改变了商品的本质属性。
- 行业经营需求:行业内的交易惯例和分类习惯。
2.3 认定标准的结构化总结
表:非规范商品认定核心考量因素与示例
考量维度 | 核心问题 | 示例说明 | 案例参考 |
---|---|---|---|
功能用途 | 商品的核心效用是什么? | “编码器”用于检测和转换信号,认定为”传感器” | (2022)京行终3057号 |
生产部门 | 由哪些行业的企业生产? | “浴室柜”由家具企业而非卫浴设备企业生产,划入第20类 | (2020)京73行初13022号 |
消费渠道 | 通过何种途径销售? | “医用手套”通过医疗器械渠道销售(第10类),与”家务手套”(第25类)不同 | 常识性举例 |
消费群体 | 目标用户是谁? | “防事故用手套”面向专业工人,与普通”胶手套”消费群体不同 | 第21600397号撤三案 |
市场因素 | 消费习惯、生产模式等如何影响商品? | “移动电源”因消费习惯被视为”电池”类商品 | 爱国者案 |
3 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规则
在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尤其是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撤三)案件中,法院形成了以下具体规则来处理非规范商品与核定商品的关系:
3.1 可维持注册的两种关键情形
- 本质同一性规则:实际使用的非规范商品与核定使用的规范商品仅名称不同,但本质上属于同一种商品。例如,”杀虫气雾剂”(非规范)与”杀害虫剂”(规范)被认定为本质同一;”电容笔”(非规范)与”手机或平板电脑等触屏用手写笔”(规范)也被认定为同一商品。
- 下位概念规则:实际使用的非规范商品属于核定使用的规范商品的下位概念。例如,”中性笔”(非规范)被视为”圆珠笔及文具”(规范)的下位概念;”闭门器”(非规范)被认定为”关门器(非电动)”(规范)的下位概念。
3.2 区分表变化的追溯适用
一个重要原则是,《区分表》的后续变化不应影响商标注册时已确定的保护范围。法院认为,判断商品类似性应以案件审理时的事实状态为准。这意味着,如果注册时非规范商品与核定商品不类似,但因《区分表》修订而在审理时变为类似商品,则有利于维持注册;反之亦然。
3.3 典型失败案例与警示
并非所有对非规范商品的使用都能挽救商标。失败案例提供了重要警示:
- 在”红诲 HONGHUI”商标案中,商标权人实际使用在”橡胶制品*胶手套”上,但法院认定这与核定商品”防事故用手套、电手套”在功能(缺乏防事故、防电功能)上存在本质区别,不属于同一商品或下位概念,最终撤销了注册商标。
- 在另一案例中,广东生益公司申请注册”(印刷电路板用)覆铜板”,但因其提交的证据材料中的描述与申请的非规范商品名称存在细微, 但关键的差异(”挠性印制电路用聚酯薄膜覆铜板” vs “(印刷电路板用)覆铜板”),且未能充分证明其与第9类规范商品的同一性,最终注册申请未被受理。
4 战略建议与风险防范
面对非规范商品带来的挑战,市场主体应采取以下积极策略:
4.1 商标申请阶段的策略
- 优先尝试注册非规范商品:不要因畏惧补正而直接放弃。应附上详细的商品说明,阐述其功能、用途等,并说明其与《区分表》中某个或某些类别/群组的关联性,争取商标局的接受。
- 精心选择替代性规范商品:若无法直接注册非规范商品,应选择其最贴切的上位概念或本质相同的规范商品进行注册覆盖。例如,”球型关节人偶(BJD)”在成为规范商品前,可尝试注册”玩具”或”可动人偶”。
- 多类别布局申请:当无法确定非规范商品的准确分类时,进行多类别申请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手段。例如,”浴室柜”既可能与卫浴设备(第11类)相关,也可能与家具(第20类)相关,同时申请两个类别可以避免因误判而丧失权利。
- 及时补充注册:一旦自己使用的非规范商品被《区分表》吸纳为规范商品,应立即进行补充注册,以获得最精准的保护。
4.2 证据保存与诉讼应对
- 构建完整的证据链:在”撤三”或侵权诉讼中,为证明非规范商品与核定商品的同一性或下位关系,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这包括:专利文献(证明功能用途)、行业标准、专业工具书/教材、产品手册、市场调研报告、权威机构证明等。
- 积极运用司法规则:在诉讼中,应主动援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指南》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具体案例,向法院清晰论证非规范商品与核定商品之间的本质联系。
结语
非规范商品的认定是一个动态的、综合性的法律判断过程,它超越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字面限制,深刻体现了商标法联系实际、服务市场、鼓励使用的立法本意。法院通过聚焦商品的功能、用途、生产部门、消费渠道、消费群体等核心要素,并辅以对市场因素的考量,致力于揭示商品的本质属性,从而在商标权的稳定性与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合理平衡。
对于市场主体而言,前瞻性的申请布局、精准的商品选择和完善的证据保存是应对非规范商品挑战的核心策略。在创新层出不穷的时代,深入了解并善用非规范商品的认定规则,对于守护品牌价值、规避法律风险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