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律师解读中美经济贸易协议日常争端解决机制简述

有协议就有利益,有利益就有争端,有争端就要考虑如何解决争端。

普通民事争议可以约定仲裁,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么,地球上老大和老二之间达成协议,产生争端怎么办呢!这个世界,还没有能够处理这样纠纷的机构啊?

中美谈判历经近2年,协议来之不易,如何解决争端应该是保证协议履行的重要内容。为此,中美经济贸易协议第七章《双评估和争端解决》就对协议履行过程中争议解决方式及途径进行了约定。

其争议解决方式及机制也可以在普通民事纠纷中借鉴,特别是对于实力相当,双方即相互依存,又相互争斗的合同及协议具有借鉴意义。

以下对中美经济贸易协议日常争端解决机制进行简述,并就借鉴意义进行说明。

第一,应建立高层沟通机制。

层级不同,看问题角度也不同,当前世界,很少单纯有利或单纯不利的事宜,很多事情都是利弊参半,有好处也有坏处的情形。高层更能从长远或综合角度看待问题,并能更好平衡,也便于沟通与协商。有高层参与,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与处理。

高层会议应当每6个月举行1次。

第二,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解决组织问题。

中国及美国均成立“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办公室”,并确定牵头人、指定具体负责人(指定官员),专门处理争端事宜。有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解决的争端的组织问题,为争端的解决提供组织基础。

牵头人第季度举行1次会议;

具体负责人(指定官员)每月举行1次会议。

第三,信息请求与披露,努力平衡信息对称问题,实现过程控制。

协议达成一致仅是一个开始,如何达到双方目的(或各自目的),关于在于协议约定权利义务的履行。协议履行包括义务方履行义务,权利方享有权利,要保证履行,一个好的方式就是权利方督促,义务方实施,因此,协议可以通过信息请求与回复保证对过程的控制。通过过程的控制,权利方就可以提前预警义务方意愿及履行可能性,进而可以提前就“违约”进行准备(即准备报复措施)。

中美协议约定:

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就相关事项提供信息;

另一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不能按要求提供信息的,也要解释原因,并明确提供具体时间。

这方面工作对于争端解决促进与推动意义巨大,也是其他机制推进的基础。

第四,约定流程制度

有章可循是争端解决的制度问题,根据中美协议约定,争端解决流程如下:

(1)任何一方(申诉方)如果认为另一方(被申诉方)未履行协议,均可以向违约方的“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办公室”提出请求,要求违约方履行协议。

(2)申诉方的“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办公室”应当对请求进行分析,期限是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

(3)双方进行协调。协商级别按先低后高顺序进行:

——具体操作人员协商;应当在收到申诉之日起21个自然日达成解决方案的,结束;未达成解决方案的,进入下一层级。

——牵头人协商;应当在收到申诉之日起45个自然日达成解决方案的,结束;未达成解决方案的,进入下一层级。

——中国国务院分管副总理和美国贸易代表举行会议协商;申诉方提请召开会议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举行会议。

——申诉方可以采取行动(包括先履行抗辩、补救措施等等);

——(a)被申诉方如果认为申请方出于善意,结束;

——(b)被申诉方如果认为申请方出于善意,相反的话,可以书面通知退出协议(解除合同);

上述时限,可以由双方书面同意而延长。

根据上述说明,可以看出,由于没有裁判机构对双方争议进行裁决,最后的后果有如下几种:

1、双方达成解决方案;

2、申诉方采取报复行动,被申请方接受;

3、申诉方采取报复行动,被申诉方不接受,退出协议。

(本文作者:盈科李兆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