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点播成原罪?《三生三世枕上书》超前点播后盗版猖獗

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电视剧大热之后,同系列文学改编电视剧《三生三世枕上书》开播后热度持续走高,现单日播放量可突破1亿,一再成为单日播放冠军,听说看了真的很上头。

《三生三世枕上书》宣传海报而就在2月20日,《三生三世枕上书》开启了超前点播。原本腾讯视频面对付费会员“免费”更新至32集,但超前点播特权开启,只要会员愿意付费,则可多看10集。也就是说,只要付费,你就可以不间断地从32集继续甜到42集,着实令人心动。而现在,超前点播更是更新至48集了。

Wait!既然我是会员,为何我又要付费才能看呢?

01关于超前点播的争议超前点播是视频网站推出的一项增值服务,这项服务允许付费会员进行再付费,提前解锁剧集内容。这种超前点播模式并非《三生三世枕上书》首创,而是早在2019年7月《陈情令》就已小试牛刀:在播放至最后6集时,会员支付30元即可提前观看剩余全部剧情。

《陈情令》剧照
尝到甜头后的视频平台,在超前点播上进行了多次尝试,《庆余年》、《想见你》、《爱情公寓5》等多部网剧均采用了此种收费提前解锁剧情的更新方式。但氪金与谩骂同行,超前点播在给平台带来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争议。超前点播引发观众强烈不适,口伐笔诛者并不在少数,讨论的重点在于视频平台的二次付费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侵犯付费会员的权益等。以腾讯为例,我们来看看会员协议:

腾讯视频VIP会员协议

腾讯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及政策变更、版权方要求、运营需求等进行腾讯超级影视VIP会员权益及特色会员服务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变更、调整、取消、增加(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内容播出进度调整、停播或额外付费点播等)

会员付费提前看:定期更新的影视内容,将会依据腾讯运营需求,以会员付费点播的模式提前观看更多剧集内容。从协议上看,会员的权限和服务内容由平台决定,平台没有给的权限,会员不可自己提出要求。而超前点播即属于会员付费提前看,是会员享有的特权,非会员连付费提前看的资格都没有。这些条款看起来是有些霸道,不过平台协议大多如此,随便翻看一个平台的协议,哪一份不是极力扩大平台的权限呢。在超前点播风波出现后,有人翻出了会员协议,认为视频平台的霸王条款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并有人就此分别起诉了腾讯与爱奇艺。但无论胜诉与否,我都认为不足以扭转超前点播式盈利模式的存在。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即便骂声一片,视频平台依然愿意尝试超前点播。但真正令我心忧的是,在观众谩骂的背后,引发了盗版狂欢。

02超前点播引起不适,盗版即正义?尽管在版权史上,盗版一直都在且从未停止,但超前点播给观众们带来的冲击,使得盗版问题突然变得激烈起来,甚至演变成了一场狂欢。实际上,《陈情令》超前点播期间似乎并未出现大规模盗版问题,但在《庆余年》中却全面爆发了。

《庆余年》剧照2019年12月,《庆余年》超前点播开启后观众反响异常剧烈,很快便产生了近4万余条盗播链接。甚至有观众留言称:“我第一次觉得盗版是如此正义”、“腾讯的超前点播,让我第一次觉得支持正版是犯傻”。

某公众号文章标题
而对于《枕上书》,超前点播开启当晚,我就在微博上看到本需付费观看的剧集被明目张胆、明码标价出售。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关键词,同样轻轻松松就能找到大量存于网盘的盗版资源。

微博搜索获得资源链接(费用10.88元)

搜索引擎直接搜索获得网盘内容(免费)发布者可能是无心,也可能是有意,但在微博、网盘、微信等多种途径提供下载链接无疑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严重的,更是已经在试探刑事制裁的底线。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无论盗播者是出于纯粹分享还是出于获利,非法复制、非法发行、非法传播甚至非法发表的侵权行为已经发生,任何抱有侥幸心理的侵权者都有可能受到法律的严惩。盗版即正义?不存在的。

03须知创作不易,保护版权才是正道从文字到荧幕,每一部影视节目的诞生均融入了太多创作元素,创作成本之高,受保护体量之大,超乎想象。但也正因为太有利可图,我国每年都有大量影视节目被盗播的案件。如《人民的名义》剧情更新刚过半,就曝出全部送审样片泄露的风波,价值2.2亿的版权费,视频平台尚未收回便已受到极大折损。须知影视剧的黄金价值正是在更新之际,发生在更新之际的侵权行为无疑对影视剧打击最大。当盗播发生时,版权方首先会采取的方式是封杀盗链。即通过技术手段找到盗播链接,并依据“避风港原则”通知平台删除。但技术手段也有力所不能及之处,且侵权大众化的趋势,使得版权方封杀盗链难度加大,难以完全清理市场。在这些盗播者之中,体量小的或许会被侥幸放过,但有一些,版权方却会穷追猛打。就以《庆余年》为例,在采取了删链措施后,版权方直接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交由公安机关查找犯罪团伙。再如近年《中国好声音·第三季》被盗播一案,原告诉至法院,该案中被告“仅”盗播了6集节目,便被法院判决承担606万的赔偿。在这些侵权行为背后,或许是一个黑色产业链,破坏影视行业的平衡,致使版权方遭受难以估算的损失。幸而近年来,我国的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司法机关,都加大了对版权的保护力度。由国家版权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的“剑网行动”、公安机关对著作权犯罪行为的立案查处、司法赔偿力度的加大等等,都是版权保护加大的体现。

作为版权方,面对侵权行为“秋后算账”当然是少不了的。若版权方选择视而不见,只会放纵甚至鼓舞了盗版的猖獗。
而超前点播风波中,观众发出的“盗版即正义”的呼声,在法律面前根本不成立!尊重原创,保护版权才是正道。

04阵痛过后的内容付费何去何从对价格敏感的观众而言,付费点播必然是一场阵痛。平台或许希望通过温水煮青蛙的方式,让观众在未来慢慢习惯付费。我虽也不认同付费会员的再付费点播,但我也理解视频平台所面临的亏损对影视内容进步不利的现状。院线电影尚且有票房,而此前视频平台收入基本依赖广告与会员。如今,各大视频平台会员增长即将触顶,依靠扩大会员规模氪金的时代已经过去,如何寻找新的盈利点成了视频平台的难题。剧场广告、会员精选广告、影视点播均不在话下,而在释放超前点播“特权”上已经尝到了甜头的视频平台,是如何都无法回头的了。而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视频平台如果不扩展会员,不插入广告,无权进行收费点播,那么我们在未来或许更难以看到更为优质内容。没错,优质的版权内容需要资本的支持,而合理的盈利模式其实是促进产业长期繁荣双赢的必备要件。知识付费时代早已到来,其实作为观众似乎并不介意为优质的内容付费。就像去电影院看一场电影,去剧院看一场演出,在某平台上购买一个课程,人们愿意为此支付对价。观众所在意的,不过是二次付费的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合理性,以及不愿被反薅羊毛罢了。在这次的《三生三世枕上书》超前点播上,我看到的是观众态度的缓和,超前点播本身并不再成为唾骂焦点。优质的内容,观众是会愿意为此付费的,而现在的视频平台也正在努力试探收费的临界点。

在这种情况下,再打着替天行道的名号进行盗版行为怕更是师出无名了,更何况盗版从来都不代表正义。著作权法的目的在于鼓励有益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文化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而这不仅仅需要创作者的努力,观众的正确支持至关重要。在这场一开始就两败俱伤的阵痛中,平台需制定更为合理的盈利方式,创作更为优质的版权内容;而观众需遵守规则,拒绝盗版,无论如何都不可助长盗播者的势头。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平台与观众利益平衡直至双赢,让创新与保护、尊重同行。

(本文作者:盈科林明语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