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师傅”提醒您注意商标保护

 说到“鲍师傅”,可能有人完全不熟,也有人已经成为回头客。这是一家主要经营糕点的店铺,以“肉松小贝”最为经典,笔者也尝试过几种口味的,味道确实不错。不过这样一家听起来平平无奇的店铺为何会为保护商标而头痛呢?今天给大家带来这个案例或许会让大家对此有所了解。

      在北京一带有一定知名度的“鲍师傅”其实是由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的,在北京开有20余家分店,是一家网红店铺。在“鲍师傅”的多年维权路上,产生了不少判决,笔者点开了其中一篇,随大家一起了解这件案子的详情。

      原告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经核准成为第12484211号注册商标“鲍师傅”的受让人。2017年9月,原告发现被告陈海旗在南京市秦淮区以“鲍师傅糕点”名义开展糕点经营且被告生产和销售的“鲍师傅糕点”很多品种和名称,与原告及原告授权的经营者生产和销售的商品品种相同或类似。被告辩称其使用行为基于授权许可,是合法的使用行为,且没有攀附的故意。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十三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一、二款、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陈海旗停止在糕点类商品上使用与第12484211号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被告陈海旗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为制止本案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50000元;

      三、驳回原告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像这样的案件,“鲍师傅”还经历了很多次,为了维权真的是费时费力,不过,因为持有注册商标而使维权更简单了一些。这是否提醒到了您,要注意自己商标的保护。要及时进行商标注册,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您的商标。还可以委托律师为您提供长期的维权支持,无论是进行诉讼还是商标检索,律师都会从专业的角度帮您提出建议、解决问题。

(本文作者:盈科李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