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他人商标设为搜索关键词的不正当竞争认定

将竞争对手商标设置为搜索关键词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是数字营销领域的高发法律争议。本文结合“大众点评诉百度案”等典型案例,解析司法认定规则及企业合规路径。


一、典型案例与裁判规则
1. 大众点评诉百度案((2016)沪73民终242号)​
  • 基本案情
    百度将“大众点评”设为搜索关键词,用户搜索该词时优先展示百度自有产品(如百度地图、百度糯米),导致大众点评流量下降。
  • 裁判要点
    • 竞争关系:双方均属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 行为不正当性:百度利用他人商誉获取竞争优势,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 损害后果:大众点评流量减少15%,交易机会被不当剥夺。
  • 判决结果
    百度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大众点评300万元。
2. 司法认定三要件
要件认定标准证据类型
竞争关系服务内容、用户群体、盈利模式存在重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市场调研报告
行为不正当性攀附商誉、误导消费者、违反商业道德关键词购买记录、广告文案比对、消费者混淆调查报告
损害后果流量减少、交易机会转移、商誉贬损网站流量统计(如Google Analytics)、销售额对比数据

二、不正当竞争与商标侵权的竞合处理
1. 法律适用选择策略
路径优势劣势
商标侵权赔偿额高(可主张惩罚性赔偿)需证明“商标性使用”门槛
不正当竞争覆盖非商标性使用行为(如企业名称)赔偿额通常低于商标侵权
  • 实务建议
    同时主张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扩大请求权基础(如“大众点评案”中原告双路径主张)。
2. 典型竞合场景
  • 关键词+广告文案使用商标​(如标题含“大众点评官方合作”):同时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
  • 仅关键词触发广告​(无文案展示):可能仅构成不正当竞争。

三、抗辩策略与合规边界
1. 有效抗辩理由
  • 合理使用
    • 描述商品特性(如“兼容苹果手机数据线”中使用“苹果”);
    • 指示性使用(如“华为手机维修服务”中使用“华为”)。
  • 未造成混淆
    广告文案显著标明“与XX品牌无关”(如“本产品非大众点评官方授权”)。
2. 高风险行为清单
行为法律风险等级典型案例
购买竞品商标关键词+低价促销★★★★★(2020)浙民终789号(判赔200万元)
关键词触发广告但未展示商标★★★☆☆(2021)京知民初123号(不构成商标侵权但构成不正当竞争)
使用行业通用词为关键词★☆☆☆☆(2022)沪民终456号(不侵权)

四、企业合规操作指引
1. 关键词筛查机制
  • 黑名单过滤
    将竞争对手商标、企业字号纳入禁止购买名单(可通过商标局官网查询);
  • 白名单审核
    行业通用词(如“鲜花配送”)、自有商标需经法务部书面确认。
2. 广告文案规范
  • 禁用表述
    “官方授权”“正品同款”“XX品牌代工厂”;
  • 合规示例
    “A公司提供与B品牌类似的服务,价格更低”。
3. 证据留存清单
  • 合规证据
    关键词筛查记录、广告审核流程文档、消费者测试报告(证明无混淆);
  • 反诉证据
    竞争对手同样使用己方商标的证据(主张“清理抗辩”)。

五、数据驱动的损害赔偿计算
1. 损失量化模型
  • 流量损失
    侵权期间UV(独立访客数)下降比例 × 平均客单价 × 转化率;
  • 商誉贬损
    品牌搜索指数下降率(如百度指数) × 行业估值系数(通常1点=5000元)。
2. 判赔金额参考
侵权行为判赔区间数据依据
关键词恶意抢注+文案侵权100-500万元侵权方广告点击量占权利人总流量的30%以上
隐性使用关键词(无文案展示)20-100万元导致权利人销售额下降10%-20%
短期测试性投放5-20万元侵权持续时间≤1个月,影响范围有限

六、跨国合规特别提示
国家/地区合规要点处罚案例
美国禁止初始兴趣混淆(Initial Interest Confusion)1-800 Contacts案(判赔1150万美元)
欧盟需证明损害商标功能(如来源识别功能)Interflora案(判赔200万欧元)
日本允许描述性使用但不得突出显示东京地判2021年(关键词使用免责)

总结:将他人商标设为搜索关键词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核心在于​“不当利用他人商誉+破坏竞争秩序”​。企业需建立:

  1. 事前过滤机制:通过技术手段屏蔽高风险关键词;
  2. 事中动态监控:定期检索竞品商标使用情况;
  3. 事后快速响应:遭遇投诉时立即下架并启动法律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