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必要专利(SEP)侵权纠纷中停止侵权请求的例外规则

以下结合中国司法实践及国际规则,就标准必要专利(SEP)侵权纠纷中停止侵权请求的例外规则及相关要件进行系统分析:

一、停止侵权请求不予支持的核心要件

1. ​​标准类型范围​

  • ​明示的推荐性标准​​:包括国家、行业或地方推荐性标准(如交通运输部《单元式多向变位梳形板桥梁伸缩缝装置》行业标准)。
  • ​国际组织标准​​:如3GPP通信标准、ETSI标准,需满足:
    • 专利权人按组织章程明示FRAND承诺;
    • 标准制定政策符合行业惯例(如ETSI知识产权政策第6.1条要求书面许可承诺)。

​注​​:强制性标准一般不适用此例外,因其涉及公共利益需强制实施(如药品国家标准)。

2. ​​专利权人违反FRAND义务​

​违约行为类型​​司法认定标准​​案例佐证​
​故意拖延谈判​无正当理由超6个月未回应许可要约诺基亚诉OPPO案中拖延谈判被认定违约
​歧视性条款​对同类被许可人设定差异>20%的费率华为诉IDC案中差别定价被认定歧视
​捆绑非必要专利​强制搭售非标准必要专利(如手机外观设计专利)高通反垄断案中捆绑销售被处罚

3. ​​被诉侵权人无过错​

  • ​协商诚意证明​​:需提供书面要约、响应记录等(如三次以上磋商邮件);
  • ​无拖延行为​​:未无故中断谈判或拒绝提供必要经营数据(如销量、产品范围)。

二、“明示”承诺的认定规则

(一)​​标准组织的明示要求​

​组织名称​​明示形式​​法律效力​
​ETSI(欧洲)​书面提交《FRAND声明表》至秘书处可推定构成许可要约
​3GPP(国际)​会议公开声明+标准文件附录专利号需结合具体声明内容判断
​中国通信标协​行业标准前言标注专利号及权利人联系方式视为履行明示义务(如伸缩缝装置案)

(二)​​行业惯例补充认定​

  • ​默示惯例​​:若标准组织未规定形式,但行业普遍采用专利披露声明(如IEEE要求标准提案附专利清单),则未声明视为未明示;
  • ​反例排除​​:仅内部邮件告知不构成明示(需公开披露)。

三、法律后果:停止侵权的例外与替代责任

1. ​​停止侵权请求驳回的条件​

  • ​替代责任​​:即使不停止侵权,被诉侵权人仍需支付合理许可费(费率可参考):
    • 可比协议法(参照类似许可费率);
    • 专利贡献度法(如通信SEP费率≤产品售价0.5%)。
  • ​支付方式​​:提存至法院或第三方账户直至争议解决。

2. ​​例外情形(仍需停止侵权)​

​情形​​法律依据​​示例​
​恶意侵权​明知专利存在仍拒绝协商(如收到侵权警告后扩产)伸缩缝装置案中故意侵权判赔300万
​公共安全风险​侵权产品存在重大缺陷(如劣质抗震桥梁伸缩缝)最高法明确公共安全不适用例外

四、实务操作指引

1. ​​专利权人风险规避​

  • ​FRAND履行证据固化​​:
    • 保留标准会议签到表、声明回执;
    • 许可要约需包含具体费率、计算方式(如OPPO诉诺基亚案)。
  • ​避免歧视性条款​​:
    • 同类被许可人费率差异≤10%;
    • 拒绝许可需书面说明理由(如技术不兼容)。

2. ​​被诉侵权人抗辩策略​

  • ​协商过程存证​​:
    • 每次谈判录音/纪要由双方签字;
    • 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费率报告。
  • ​反向劫持防范​​:
    • 收到要约后60日内回应;
    • 对不合理条款提出反要约(非直接拒绝)。

3. ​​司法审查趋势​

​“过错优先”原则​​:最高法在伸缩缝装置案中确立 ​​“过错方承担不利后果”​​ 的裁判逻辑:

  • 专利权人违约 → 不支持停止侵权;
  • 被诉侵权人过错 → 全额赔偿+禁令。

五、国际案例对比(FRAND执行差异)

​法域​​核心规则​​典型案例​​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修正假设协商法
(考虑专利技术对标准的贡献度)
微软诉摩托罗拉案
(按产品组件价值计费)
避免专利劫持,
许可费排除标准增值部分
​欧盟​竞争法优先
(滥用市场地位可罚营收10%)
高通反垄断案
(罚9.97亿欧元)
FRAND违约可能触发反垄断责任
​中国​过错责任平衡
(善意协商方获保护)
华为诉三星案
(驳回禁令支持许可费)
强化程序正义,
鼓励诚信谈判

总结:规则本质与行业影响

  1. ​制度内核​​:SEP停止侵权的例外本质是 ​​“FRAND承诺对专利排他性的限制”​​ ,旨在防止专利权人滥用标准垄断地位。
  2. ​行业警示​​:
    • ​专利权人​​:违反FRAND将丧失禁令救济权(如诺基亚欧洲专利被无效);
    • ​实施者​​:拖延谈判可能面临惩罚性赔偿(伸缩缝装置案赔幅提升30倍)。
  3. ​立法趋势​​:中国正推动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指南》​​ 出台,拟将“无明显过错”细化为 ​​“三要素审查”​​(要约合理性、响应及时性、数据真实性)。

​实务提示​​:5G/6G时代下SEP纠纷将更复杂,企业需建立 ​​“专利合规双轨制”​​:

  • 权利人:标准提案同步提交FRAND声明公证;
  • 实施者:建立SEP风险评估及快速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