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企业名称中含“景德镇”字样,是否需获得地理标志授权?

陶瓷企业名称中使用“景德镇”字样是否需要地理标志授权,需根据​​使用场景及具体行为​​区分判断,核心法律依据如下:


​一、需地理标志授权的情形​

  1. ​在产品或包装上突出使用“景德镇”​
    • 若企业在产品外包装、广告宣传中以​​商标性方式​​突出标注“景德镇陶瓷”“景德镇制”等字样:
      • ​必须取得​​景德镇陶瓷协会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授权书》;
      • 否则构成《商标法》第57条侵权(最高罚侵权所得5倍)。
  2. ​误导性企业名称+实际产品关联​
    • 企业注册名称含“景德镇”(如“景德镇XX陶瓷有限公司”),但​​产品非本地生产且未获授权​​:
      • 在电商平台销售时使用企业全称,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地理标志产品;
      • 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混淆行为”(2023年赣州中院判例罚款23万元)。

​二、无需地理标志授权的情形​

  1. ​纯企业名称注册​
    • 仅在​​工商营业执照​​中使用“景德镇”字样(如“景德镇东方瓷业有限公司”):
      • 无需地理标志授权,但​​字号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不得与在先企业重名)。
  2. ​合理使用地名信息​
    • 在企业官网、门店地址栏标注“位于景德镇市XX路XX号”:
      • 属于《商标法》第59条规定的“正当使用地名”,不侵权。

​三、风险规避指南​

(1)名称注册规范

​使用场景​​合规操作​
​企业名称​向当地市监局申请“景德镇”作为行政区划词(如“景德镇[字号]陶瓷有限公司”)
​产品包装/广告​如产品非地理标志产品,避免突出“景德镇”;改用“景德镇市企业制造”等中性表述
​电商平台信息​企业名称栏需完整标注注册地(如“景德镇市”),产品详情页注明具体产地(如广东潮州)

(2)合法授权路径

  • 若需关联地理标志:
    ① 向景德镇陶瓷协会提交《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② 证明产品符合《地理标志产品 景德镇瓷器》(GB/T 22206-2016)标准;
    ③ 经现场审核后签订授权协议(年费约3-8万元)。

​四、违规处罚后果​

  • ​行政责任​​:市监局没收侵权产品+罚款(≤25万元);
  • ​民事责任​​:地理标志权利人索赔侵权损失+合理开支(律师费、公证费);
  • ​刑事风险​​:伪造产地情节严重(如销售额超25万元),构成《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

​典型案例​​:
​2024年浙江某陶瓷企业案​​:注册名称“景德镇皇家瓷业有限公司”,在广东生产瓷器并标注该企业名称,法院认定构成虚假宣传及商标侵权,判赔30万元并责令变更名称。


​五、建议操作流程​

​总结​​:仅工商登记名称无需授权,但​​若将企业名称用于产品宣传且暗示地理关联性,则必须获得授权​​。建议企业拆分品牌策略——注册地位名称保留“景德镇”,产品品牌另创独立商标(如“青花御”“瓷都匠”),彻底规避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