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知-删除”规则构筑的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中,电商平台经营者扮演着“看门人”与“裁判员”的双重角色。一 […]
在“通知-删除”规则构建的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基本框架下,法律赋予了电商平台经营者必要的自治空间。然而,如何将 […]
在侵犯商业秘密纠纷,尤其是技术秘密侵权案件中,对涉案信息与原告主张的商业秘密之间是否构成“同一性”(或称“同一 […]
在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完整链条中,“获取”仅仅是侵权过程的起点,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则构成了侵权行为 […]
在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完整链条中,除了直接实施“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违反保密义务披露、使用”的“第一手”侵权人外 […]
在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制体系中,相较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外部窃取”,“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 […]
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司法认定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是独立于违约披露、使用行为的基本犯罪构成之一。与行为人合法知 […]
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体系中,“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
在电商生态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中,“通知-删除”(又称“通知-反通知”)规则是平衡各方利益、快速制止侵权的基础性 […]
在数字经济时代,电商平台已成为知识产权维权的主战场。当权利人发现侵权产品在电商平台销售时,通过平台下单购买以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