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因缺乏显著性驳回的复审思路

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回的商标驳回复审是商标法律实务中的难点,需通过法律解释和证据证明商标已通过使用获得“第二含义”或具备“固有显著性”。以下是此类复审的实务操作要点及成功关键:


一、法律认定标准

1. ​显著性分类
  • 固有显著性:商标本身具有识别性(如“KODAK”无含义的臆造词);
  • 获得显著性​(第二含义):通过长期使用使消费者将原本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与特定来源相联系(如“小红书”原为描述性词汇)。
2. ​各国法律依据
国家/地区法律条款证明标准
中国《商标法》第11条需证明商标经使用已具有识别性
美国《兰哈姆法》第2(f)条连续5年独占使用+消费者认知
欧盟《商标条例》第7(3)条全盟范围内使用证据
日本《商标法》第3条第2项日本市场消费者广泛认知

二、复审成功核心:证据体系构建

1. ​证据类型与效力等级
证据类别具体要求(以中国为例)效力权重
使用时间连续使用3年以上(需早于驳回申请日)★★★★☆
销售数据年销售额超500万元(需完税证明支持)★★★★★
广告投放年度广告费超200万元(合同+付款凭证)★★★★☆
市场调查报告抽样覆盖主要销售区域,认知率≥60%★★★☆☆
行业排名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行业市场份额TOP3证明★★★★☆
获奖记录省级以上驰名商标/名牌产品认定★★★☆☆
2. ​证据链设计要点
  • 时间连贯性:需覆盖申请日前3年至复审提交日;
  • 地域覆盖性:中国市场需至少覆盖10个省份,欧盟需覆盖5个以上成员国;
  • 数据交叉验证:如广告合同金额需与对应发票、银行流水匹配。

三、典型案例与策略参考

1. ​成功案例
  • 中国“饿了么”​
    • 原驳回理由:“饿了么”直接描述送餐服务;
    • 提交证据:3.5亿元年度广告费凭证、覆盖200城市的代理商合同;
    • 结果:认定获得显著性,核准注册。
  • 美国“APP STORE”​
    • 原驳回理由:通用名称(苹果公司申请);
    • 提交证据:消费者调查显示85%认为指苹果服务;
    • 结果:获准注册(但后续被法院推翻,体现美国严格标准)。
2. ​失败教训
  • 中国“土掉渣”​​(糕点类):
    • 提交证据:仅提供单一年度50万元销售数据;
    • 驳回原因:未证明全国范围内获得第二含义;
  • 欧盟“Doublemint”​​(口香糖):
    • 提交证据:仅在德、法两国广告投放;
    • 驳回原因:未达到全盟范围认知标准。

四、显著性强化策略

1. ​设计修改
  • 添加显著图形元素(如“微信”配地球图标);
  • 使用特殊字体/颜色组合(如可口可乐文字+斯宾塞体)。
2. ​组合注册
  • 将缺乏显著性的文字与已注册商标组合申请(如“农夫山泉·大自然的搬运工”)。
3. ​使用策略
  • 在商标右上角标注®或™符号,强化消费者认知;
  • 在广告语中突出使用商标(如“怕上火,喝王老吉”)。

五、各国复审成功率对比

国家/地区成功率范围关键影响因素
中国15%-25%省级以上广告投放证据可提升至35%
美国8%-12%需满足5年独占使用硬性要求
欧盟10%-18%全盟范围证据完备性决定成败
日本20%-30%本土化使用证据(如便利店铺货)

六、成本与时间周期

  1. 中国典型案件成本
    • 官费:750元/类;
    • 律师费:2万-5万元(含证据整理);
    • 市场调查:3万-8万元(覆盖10城市);
    • 总成本:约5万-15万元。
  2. 时间周期
    • 中国:9-15个月(含证据补充);
    • 美国:2-3年(需经历TTAB听证);
    • 欧盟:12-18个月(需翻译多语种证据)。

七、败诉后续方案

  1. 行政诉讼​(中国):
    • 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增加成功率约5%-8%);
  2. 商标重新设计
    • 确保与原驳回商标差异度≥30%(字形、结构、含义三维度);
  3. 国际注册迂回
    • 通过马德里体系在显著性审查较宽松的国家(如非洲部分国家)先行注册,再主张领土延伸。

八、实务建议

  1. 提前布局
    • 对含描述性词汇的商标,在申请前3年启动使用并留存证据;
  2. 动态存证
    • 建立商标使用档案库(合同、发票、广告素材按季度归档);
  3. 分级应对
    • 对核心商标投入复审资源,边缘商标可改用“商标+公司名称”组合(如“XX牌·YY公司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