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亮点解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取得显著成效。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

为了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部署“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等六方面重点任务。

《纲要》是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后我国专门为知识产权事业制定的第二个长期规划,目的在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发展,协调好政府与市场、国内与国际,以及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需求与供给的联动关系,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大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以实现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知识产权强国的伟大目标。

本文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着眼点,从立法、司法、执法三个层面对《纲要》的亮点予以解读,以飨读者。

一、知识产权立法层面亮点解析

《纲要》明确指出,我国将“构建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外协调的法律体系”“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这对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2019年,国家修正《反不正当竞争法》,2020年修正《专利法》《著作权法》,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逐渐完善。

尽管如此,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对新领域的保护也暴露出一些短板。为此,《纲要》对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构建做出规划,要求“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研究,做好专门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增强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统一性”。例如,探索制定地理标志、外观设计等专门法律法规,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探索完善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完善算法、商业方法、人工智能产出物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等等。这些领域均为近几年我国与国外竞争的前沿技术领域,体现出我国今后一段时间内重点发展的技术领域,以及通过法律为科技发展保驾护航的决心。

二、知识产权司法层面亮点解析

目前,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审理过程中往往穿插进行专利无效宣告等行政审查流程,当事人还可能提起行政诉讼,造成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件审理时间漫长。对此,《纲要》明确要求“研究建立健全符合知识产权审判规律的特别程序法律制度”“健全知识产权审判组织,优化审判机构布局,完善上诉审理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构建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体系”,“侵权+无效”穿插进行的现有程序今后会或许会有所改变。

除此以外,知识产权领域长期存在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赔偿额不大等问题,导致权利人维权积极性低,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难以形成。为此,我国一直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2013年,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正时正式将惩罚性赔偿引入知识产权领域;此后,《反不正当竞争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部门法均增加了惩罚性赔偿条款。2020年公布的《民法典》规定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标志着惩罚性赔偿在知识产权领域实现全覆盖。为了强调知识产权强力保护、打击侵权行为,《纲要》继续要求“全面建立并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可以预见,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额将不断提高,侵权人的侵权成本会不断增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将不断增强。

同时,伴随经济全球化进程,我国在全球经济活动中的参与度也越来越高,而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也成为我国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为此,《纲要》明确要求“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提升知识产权仲裁国际化水平”。2021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就夏普等与OPPO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做出终审裁定,明确我国法院对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具有管辖权,这为国内被许可人与国际许可人的谈判增添了有力的武器,对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规则制定具有里程碑意义。

三、知识产权执法层面亮点解析

《纲要》明确提出,到2025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不再是之前规划中的“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知识产权的质量,实现从数量到质量的提升,将是今后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的重点。

为此,《纲要》要求“构建职责统一、科学规范、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实施一流专利商标审查机构建设工程,建立专利商标审查官制度,优化专利商标审查协作机制,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探索建立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作用,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

为提高专利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从2019年起启动为期两年的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和完善专利代理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严格排查非正常专利申请、打击非正常商标注册,从源头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可以预见,今后的知识产权执法工作都将围绕高质量发展来开展,这就要求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这样才能在全社会逐渐建立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

总之,《纲要》的出台,为我国今后较长时期内的知识产权工作指明方向,为我国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描绘出宏伟蓝图,将促进我国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转变,引领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本文作者:盈科王俊林 石陇辉律师 来源:微信公众号 盈科北京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