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咖啡诉幸猫咖啡商标侵权案​​解读

一、​​案件关键事实与判决结果​

  1. ​侵权主体​
    • 被告:杭州热流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幸猫咖啡”),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2022年注册“幸猫咖啡”商标。
    • 侵权规模:全国86家加盟店,单店品牌使用费≥2万元(总加盟费≥172万元),深圳福田店月销售额达134.65万元。
  2. ​侵权行为认定​
    • ​商标近似性​​:
      • 标识对比:“幸猫咖啡”与“瑞幸咖啡”均以“幸”字为核心,门店招牌、咖啡杯、纸袋、员工服饰等视觉设计高度雷同(蓝白配色、文字排版、图形组合)。
      • 混淆后果:消费者误认“幸猫”为瑞幸子品牌或关联方,实际已有混淆案例。
    • ​主观恶意​​:
      • 明知瑞幸知名度(瑞幸门店超2.4万家),仍全方位模仿品牌元素,意图“搭便车”牟利。
      • 融资背景:2022-2023年获两轮融资(2500万人民币+1500万美元),资金用于扩张侵权门店。
  3. ​判决结果​
    • ​停止侵权​​:立即停止使用侵权标识,关闭或整改门店。
    • ​赔偿金额​​: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总额516万元(含500万经济损失+16万合理开支)。
      • ​计算逻辑​​: 赔偿基数(侵权获利) = 加盟费172万元 × 惩罚倍数2 = ​​344万元​
        • 瑞幸维权成本 ≈ ​​172万元​​ → 总额取整​​500万元​​。

二、​​法院裁判的核心法律逻辑​

(1)商标侵权的“四步认定法”

​认定步骤​​裁判要点​​本案应用​
​商标使用性质​标识是否用于商业活动并识别来源幸猫在门店装潢、包装等多处突出使用标识
​商品/服务同类性​是否属于相同或关联领域双方均经营咖啡馆(第43类服务)
​商标近似性​字形、读音、含义、整体视觉是否易混淆“幸猫”与“瑞幸”共享核心字,设计风格高度模仿
​混淆可能性​结合商标知名度、消费者注意力综合判断瑞幸知名度高 + 幸猫刻意模仿 → 消费者混淆不可避免

(2)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

  • ​主观恶意​​:明知瑞幸知名度仍模仿(直接故意)。
  • ​情节严重​​:
    → 侵权范围广(86家店);
    → 获利巨大(加盟费172万+月销过亿);
    → 扰乱市场秩序(加盟商亏损60万/3个月)。
  • ​举证妨碍​​:幸猫拒绝提交财务账簿,法院采纳瑞幸证据推定高额获利。

三、​​行业警示:餐饮品牌合规指南​

1. 品牌创立阶段:规避侵权雷区

  • ​商标检索必做​​:
    注册前查询同类品牌(如第43类餐饮服务、第30类咖啡产品),避免核心字雷同(如“瑞”“幸”“猫”)。
  • ​设计原创性​​:
    门头、包装、员工制服等需差异化(禁用蓝白鹿角/蓝杯等瑞幸元素)。

2. 加盟扩张阶段:严控法律风险

  • ​加盟商审核​​:
    品牌方需确保加盟店无仿冒行为,否则承担连带责任(幸猫案中总部被判全责)。
  • ​财务合规​​:
    留存进货发票、加盟合同备查,避免举证妨碍导致惩罚性赔偿。

3. 维权应对策略

  • ​权利人​​:
    → 及时公证侵权证据(门店照片、销售数据);
    → 主张惩罚性赔偿需证明恶意+情节严重。
  • ​被诉方​​:
    → 立即停止侵权并提交完整账簿;
    → 若能证明无主观恶意(如独立设计证据),可降低赔偿额。

四、​​案件延伸思考:商标保护的司法趋势​

  1. ​惩罚性赔偿常态化​​:
    本案是《商标法》2019年引入惩罚性赔偿后典型判例,显示法院对恶意侵权“零容忍”。
  2. ​加盟模式责任强化​​:
    品牌方对加盟商的侵权行为需承担直接责任,倒逼总部加强管控。
  3. ​互联网侵权新场景​​:
    幸猫通过微信小程序月销过亿,未来线上混淆行为(如相似公众号、小程序)将成打击重点。

​本案启示​​:餐饮行业已从“流量竞争”转向​​品牌资产竞争​​。创业者需摒弃擦边球思维(如幸猫融资超1.7亿仍败诉),以​​原创设计+商标布局​​构建真实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