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支招,客户名单保护方式

说到客户名单保护,我懂你——既不能藏起来不用,又担心别有用心的人外泄。如何保护?

今天小编就带着企业朋友们,一起牢牢掌握客户名单保护指南。

最适合的保护方式:商业秘密

与商标、版权和专利的公开性不同的是,商业秘密是一个不需要披露信息就可以获得保护的知识产权。企业的客户名单实际也只有在不被公众知悉或容易获得的情况下才能发挥其优势价值。因此,用商业秘密对客户名单进行保护是最合适的方式。

简单的客户名单:不受保护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得信息触手可及,企业名称、地址、电话等往往都能在网络上找到,而这样简单的信息显然不能作为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不应是简单的客户名称,通常还必须有名称以外的深度信息,一般是指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的习惯、意向、内容等,其构成包括汇集众多客户的客户名册以及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特定客户。

小编提示含有以下信息的客户名单,更容易获得法律的保护哦:付款方式、购买意向、支付能力、进货渠道、定价策略、成本分析……

小编再次举手提示:客户名单数据要及时更新,过时的信息可是没有价值的哦。

客户名单的保存:信息书面化

商业秘密保护的客体是“信息”,如果信息没有被有形的保存,即便起诉到法院,也难以被证实存在这些客户数据信息。

小编在此建议企业朋友对客户数据予书面化并进行管理。

小编有话说:

书面化不等于纸质化,电子版也是可以的哈。

非用不可,怎么降低泄密风险:员工接触管理

客户名单尽管非常有价值,如果企业没有进行保密管理或者保密管理不到位,商业秘密保护的请求也是得不到司法机关支持的。

小编建议企业至少注意以下5个方面:

•不应让所有人都接触客户名单

从法院的角度,公司全体员工都能随意看到的客户名单,保密性是不足的。

•要对客户名单设置访问权限

比如电子文档的密码访问、办公室的刷卡访问限制、办公电脑的禁止拷贝设置等技术控制。

•涉密人员教育培训

无论是日常提示或是安排专门培训,企业应注意对涉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教育与培训,以防员工因无知而导致商业秘密泄漏,也可警示员工不为违法行为。

•与涉密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要注意约定保密信息包括“客户名单”。

•员工离职时脱密处理

重要位置员工离职前可以进行脱秘安排、离职时涉密资料回收与销毁、访问凭证删除,并在离职谈话时重申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

保密措施应可识别:保密制度与保密措施

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保密信息范围规定不当等,都会影响制度实施效果。

小编特别提示企业应当注意提高以下几个部分保密措施的可识别性,既可以更有效实现客户名单保密的目的,也可提高侵权诉讼胜率:

•保密管理规定公示、员工签字;•对需要保密的重要部门进行审定并强化管理;•对保密重要区域进行监控录像;•对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加密;•对不同的保密级别的信息标注“机密”“绝密”等字样。

当然还有可以有其他更多具体防范措施,企业朋友可以找小编咨询,按需设置哈。

如何加强保障:竞业限制

企业对员工离职去竞争对手处真的十分在意,究其原因是因为这些员工掌握了公司大量的商业秘密,设置竞业限制的最终的目的是进行商业秘密的保护。

员工离职到竞争企业的工作内容往往与原单位的工作内容相类似,通过竞业限制可以禁止员工进入竞争企业,从而避免对原单位信息的使用。

商业秘密价值如何证明:投入成本证明留存

在确定进行商业秘密管理后,无论制度繁简情况,企业朋友要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落实制度。

客户名单作为商业秘密的一类,有其特定的认定方式。

小编敲黑板,企业要注意留存以下证明:

客户深度信息来源:销售合同、款项凭证、邮件等;•基础客户信息来源:保留收集客户名单过程中的接触、联络等记录、针对客户数据的时间投入和会议记录等。

危机管理:法律保护措施

有了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也并不是万无一失,当出现泄密,企业还要寻求有效法律途径进行救济。

通常有以下3种应对方法:

1.民事救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或按反不正当竞争法承担侵权责任;2.劳动法救济:员工违反规章制度、保密约定或者竞业禁止约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会员申请劳动仲裁;3.刑事救济:侵权人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损失重大的,企业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劳动法救济的举证难度小,但违约金不可能太高,而商业秘密侵权既能通过民事打击获得高额赔偿,还可能因损失较大而行为人涉及刑事犯罪,影响更大。但不可否认的是,竞业限制的约定及后续跟进落实能降低商业秘密泄漏的可能性。

(本文作者:盈科李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