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游戏版号,天河法院判决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经济损失

盗用/冒用版号

将面临停止运营、5-10倍罚款等行政处罚

严重者甚至将面临刑事追责

而如果遭遇第三方盗用/冒用版号

权利人应当如何维权?

除了行政投诉或刑事报案

能否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近日,盈科游戏法团队代理的一起「盗用游戏版号」民事维权案件收到了天河法院作出的胜诉判决,天河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盗用/冒用游戏版号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盗用/冒用游戏版号之广州某研发公司、游戏平台广州某运营公司连带承担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连续十五天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之法律责任

唐向阳

主办律师

范晓倩

主办律师

亮点

该案是盗用游戏版号之民事追责案件,人民法院通过民事判决将「盗用游戏版号」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No.1

不经意间发现的“版号盗用”

原告广州某A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完成《战神XX》网络游戏,并于2011年3月9日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2011年8月19日,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出具科技与数字[2011]XXX号《关于同意出版运营国产网络游戏<战神XX>的函》,同意原告运营国产网络游戏《战神XX》。

2019年,原告工作人员不经意发现某知名游戏平台中存在一款《战神XX》同名手机游戏,该游戏宣传页面显示开发者为广州某B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但,该同名手机游戏打开后,载入界面显示“著作权人:原告广州某A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版单位:原告广州某A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审批文号:科技与数字[2011]XXX号;出版物号:ISBN 978-7-76540-260-0”

以上与原告《战神XX》网络游戏审批信息完全一致。但经核实,原告从未与广州某B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过任何合作,同名《战神XX》手机游戏的内容也与原告开发运营的《战神XX》网络游戏完全不同。

既存在违法违规运营

也给原告带来了潜在法律风险

原告及律师团队认为,这是一起未经许可擅自盗用/冒用游戏版号的违法违规事件。广州某B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盗用/冒用版号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有关游戏出版审批的强制规定、属于未经审批擅自上线运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无形中给原告增加了不确定的商业和法律风险。

鉴于该游戏加载界面载明原告为著作权人并记载原告名下《战神XX》游戏的版号批文号,如同名《战神XX》手机游戏存在侵权或违规内容,原告即存在被起诉或追究侵权、违规责任的法律风险。

No.2

发函并提起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

为避免潜在法律风险并将盗用版号事宜调查清楚,原告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要求游戏平台立即下架有关游戏并提供该同名《战神XX》游戏所上传的资质文件,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版号批复文件、授权书等。

同时,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游戏开发商广州某B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盗用版号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基本商业道德,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及良好商誉、损害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依法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该游戏平台经营者广州某运营公司,未尽到基本审核义务,应当与游戏开发商承担连带责任

鉴于此,原告将游戏开发商广州某B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游戏平台广州某运营公司共同起诉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人民币200万元、共同刊登书面致歉声明,消除影响等。

No.3

游戏资质文件大量造假

进一步加强两被告恶意

游戏平台广州某运营公司在原告起诉后,将该同名《战神XX》游戏所上传的的资质文件提交给原告,经过比对,原告发现该同名《战神XX》游戏提交给游戏平台的资质文件存在诸多造假嫌疑:

其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涉嫌造假。相比于原告名下合法有效的软著证书以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查询的软著登记信息,同名《战神XX》游戏上传游戏平台的软件登记证书虽然软件名称、简称、权利人等信息与原告一致,但在「证书号」、「开发完成日期」、「登记日期」等方面不一致。

其二,版号批复文件涉嫌造假。同名《战神XX》游戏上传游戏平台的版号批复文件,为一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具的网络游戏ISBN核发单」。虽然在游戏名称、出版机构、运营企业、审批文号方面均与原告名下版号信息完全一致,但问题出在”落款2011年”。

律师团队认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2013年才成立,2011年何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具的网络游戏ISBN核发单」?

同时,原告名下合法有效的版号批复文件,系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出具批文号为科技与数字[2011]XXX号《关于同意出版运营国产网络游戏<战神XX>的函》,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是早些年主管游戏出版的机构。

其三,授权书及公章涉嫌造假。同名《战神XX》游戏上传游戏平台的《授权书》涉嫌造假,其加盖置的所谓“原告公章”也系伪造。

游戏平台未尽到基本的审核义务

代理律师认为,被告一游戏开发商伪造软著证书、伪造ISBN核发单以及《授权书》,存在较大恶意,涉嫌触犯刑法。

同时,就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而言,被告二游戏平台可以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简单查询即可判断游戏开发商上传的软件是否造假;就版号批文而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何时成立以及2011年是否存在电子核发单,对于专业游戏平台而言,也是非常显而易见的

由此可见,被告二作为专业游戏平台公司,并未尽到任何审核义务,放任了被告一游戏开发商的违法行为及侵权结果的进一步扩大,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No.4

判决构成不正当竞争、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经审理,法院认定被告盗用版号信息的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足以导致网络用户将被控侵权游戏误认为是原告提供开发运营的涉案游戏,构成不正当竞争。

认定平台构成联合运营

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鉴于游戏开示页面显示被告二游戏平台之logo、游戏二游戏平台系收款方、被告一二之间存在游戏分成,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二游戏平台与被告一游戏开发商构成网络游戏联合运营,共同运营侵权游戏,应当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酌定赔偿金额

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考虑到原告游戏已停止运营较长时间,两款游戏上线间隔时间较长;最终一审法院酌定经济赔偿及维权合理费用人民币20万元。

就被告伪造资质文件的恶性行为,一审法院已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不再将该恶意作为赔偿依据。

同时,判决两被告停止使用原告企业名称、软件著作权登记号码、审批文号、出版物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两被告在游戏平台官网连续15天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判项如下:

案件启发

其一,遭遇盗用版号的救济途径。

如遭遇盗用版号的恶意行为,除了行政投诉以外,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究版号盗用方的民事责任,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具体专业问题,可咨询律师团队。

其二,嵌入收款工具并进行游戏分成的游戏分发平台可被认定为联合运营、需承担连带责任。

游戏平台公司需要注意了,对于嵌入收款工具并进行游戏分成、并未尽到基本审核义务的游戏分发平台可被认定为联合运营、需承担连带责任。

其三,盗用版号属于违规运营,其背后伪造资质文件的行为存在刑事追责风险。

盗用版号不仅违反国家有关游戏出版审批规定,而其人与其配套之伪造软著证书、版号批复、授权书等行为涉嫌触犯刑法、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伪造企业用章等刑事罪名。就此部分证照文件而言,游戏平台公司应当更加注意防范和审核。

(案件代理律师:盈科广州唐向阳,范晓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