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观设计的修改——《专利法》第四次修改解析之一
2020年10月17日,第五十五号主席令发布了对《专利法》进行第4次修改的决定。修改后的《专利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
自从1985年4月1日第一部《专利法》实施以来,已经经过了3次修改,分别是1992年、2000年和2008年。
第4次修改一共修改了29个法条,改动内容较多。因此,计划分为4~5篇文章对本次《专利法》修改进行详细解读。
本篇涉及外观专利的修改。
修改内容
(法条编号依照修改后的编号)
1、增加局部外观设计(A2.3)
现行《专利法》中规定外观设计的保护是对产品的整体进行保护。本次修改增加了对产品的局部外观的保护。
第二条 第3款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增加国内优先权(A29.2)
现行《专利法》中只规定了外观设计专利的国外优先权,没有国内优先权。本次修改增加了国内优先权。
第二十九条 第2款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3、保护期限延长至15年(A40.1)
现行《专利法》中,外观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此次修改后,外观专利的保护期限延长为15年。
第四十二条 第1款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4、优先权文件副本提交期限更宽松(A30.2)
将外观专利的优先权文件副本提交期限由现行的2个月延长到3个月。
第三十条 第2款
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修改背景及影响
1、增加局部外观专利
所谓“局部外观专利”,顾名思义,就是针对产品局部的外观设计。
比如,手机的摄像头部分、杯子的杯盖部分、雨伞的伞把部分等的外观设计。
美国、日本以及欧洲的一些国家对局部外观设计是给予保护的。
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定义,外观设计保护的是产品的整体,不对局部外观专利进行保护。
但是,2014年审查指南的修改中在外观设计中增加了电子产品图形用户界面(GUI),GUI实际上属于电子产品的一个局部。因此,GUI可以说是局部外观的一个试点。
随着我们经济技术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设计全新的产品整体外观的难度越来越大,更多的是对产品某个局部进行改进设计。因此,我国对于保护局部外观的需要越来越强烈。
因此,这次增加局部外观的保护,可以说是符合我国企业的需求,也与国际的通行做法相一致,对于我国企业向国外申请外观专利的保护以及国外企业在我国的外观专利保护都是有利的。
从实务角度看,由于增加了局部外观的保护,涉及外观专利的相关规定都会进行修改。
现行专利法在外观专利申请、授权、确权以及侵权判定方面都采用的是“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原则。这一原则实际上弱化了对局部设计的保护,无法适用到局部外观设计中。因此,后续肯定会创设新的原则,并且必然会更加复杂。
实务上,美国、日本的一些局部外观设计在中国进行申请的时候往往由于保护客体或者图片形式的原因而被驳回。新《专利法》实施后,这样的情况将可以避免。
另一方面,对于国内企业来说,在理解局部外观设计保护内容的基础上,相信能够挖掘出更多可以通过外观专利进行保护的设计。
2、增加外观的国内优先权
优先权制度起源于《巴黎公约》。
1985年我国实施的第一部《专利法》中只规定了外国优先权,没有规定本国优先权。
1992年《专利法》第1次修改时,为了适应之后中国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条约)的变化,增加了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本国优先权的规定。
根据PCT条约规定,申请人在我国提出首次申请之后,可以要求该首次申请的优先权提出PCT国际申请,之后,PCT国际申请如果进入中国国家阶段,该申请实际上相当于享受了本国优先权。
因此,为了让我国申请人与国际申请人享有同等权利,增加了国内优先权。但因为PCT条约只涉及发明和实用新型,因此,仅增加了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国内优先权。现行《专利法》仍然没有规定外观设计的国内优先权。
通过这次修改,增加了外观设计的国内优先权。
3、延长保护期限以适应《海牙协定》
为适应我国之后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简称为“《海牙协定》”)的需要,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由现行《专利法》规定的10年延长至15年。
因为《海牙协定》规定,缔约方至少给予外观设计15年的保护期限。
《海牙协定》之于外观设计,好比发明、实用新型的《PCT条约》、商标的《马德里条约》。
目前,《海牙协定》共有65个缔约方,包括韩国、美国、日本、欧盟(27个国家)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17个法语区国家)等,覆盖近90个国家。
根据《海牙协定》,缔约国申请人只需向WIPO国际局提出一次国际注册,便可高效、经济地在所有缔约国获得外观设计保护。
4、更宽松的优先权文件副本提交期限
本次修改中,将外观专利的优先权文件副本提交期限由现行的2个月延长到3个月。这一点不多赘述
(本文作者:盈科刘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