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防犯的外部管理措施
1、公开资源使用时的流程档案管理
对于公开资源的使用,一是需要审查该公开资源是否许可商业使用,没有明确可以商业使用的,公司在宣传、营销及产品制作时是不可以使用的。对于可以商业使用的资源,在采集时应当建立采集前的证据固化制度,以免在将来发生纠纷时,因举证不能而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可商业使用的免费公开资源应当建立档案备案登记制度,对于公开资源的使用限制,应当重点登记,以免项目人员更换时因信息不畅而侵权。
2、委托作品约定明确
在公司将作品交给第三方进行创作时,首先需要与受托方签订明确的书面委托合同,并在委托合同中约定作品类型、基本要求、保密条款、权属归属、知识产权保证等内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公司将丧失作品的著作权,对公司的再开发、使用、转让等均会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在公司接受他方委托时也应当明确约定相关权属,并且需要明确公司对作品的著作权。
3、著作权许可使用
(1)打包许可
公司在宣传中使用的作品种类繁多,并且多数作品的使用周期较短,完全原创对于公司资源的消耗很大,因此对于经常使用的作品素材可以考虑向集体权利人进行打包购买,比如很多著作权协会拥有其会员作品的许可权限,可以省去单独联系著作权人的时间成本及经济成本。
(2)许可事项明确
公司对外签订许可协议时,特别是对方将著作权授予公司使用时,首先需要明确约定许可的性质是独家许可、独占许可还是一般许可;其次需要明确约定许可包括哪些具体内容。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作品权利中的财产权均是可以单独转让的,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视为没有转让,因此为了减少纠纷的发生建议约定明确。
(本文作者:盈科王晔律师 来源:微信公众号 律叶讲堂1336682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