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遭遇专利侵权纠纷,该如何应对?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些企业借专利维权之名,打压竞争对手,这种专利打压行为往往使中小企业陷入两难困境:一方面由于专业应对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受制于资源约束,许多中小企业在遭遇专利诉讼时显得措手不及。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一起看似普通的专利侵权诉讼,就可能让苦心经营多年的企业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笔者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专利案件办案经验,以律师角度,着重列举出几个处理方向,供中小企业参考,以应对预料不及的专利侵权诉讼。

当企业收到侵权警告函、法院诉讼材料或行政管理部门材料时,需迅速进行如下处理:

01区分警告函和诉讼文件对于警告函/律师函,该类文件通常由对方直接送达过来,虽然该类文件并无强制力,但是企业在处理时需十分谨慎,避免自认侵权。

对于诉讼文件或行政裁决文件,首先,该类文件十分重要,必须要做好留存,后续应诉、答辩或委托律师处理,都需依据该些文件进行案件分析。

其次,要注意该些文件上的时间期限,如传票上的开庭时间、举证时间、答辩时间等,无论是企业自行应对或委托律师处理,都需在该些时间期限内进行答复。

再者,该些文件通常预留有联系方式,企业在收到文件后,需尽快主动与法院、行政管理部门联系,核实案件情况,并提供己方负责人联系信息,以便与法院、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沟通。

02核实原告专利权利基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信息属于公开信息,企业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s://cpquery.cponline.cnipa.gov.cn/chinesepatent/index)查询涉案专利状态,包括了解专利类型、专利申请时间、专利效力情况、专利权属情况、年费缴纳情况、专利权评价报告情况。

03核实被控产品被控产品是整个侵权纠纷的核心,收到警告函或诉讼文件后,企业可以先自我核实情况,确定自身的行为是否符合侵权方式,若构成,是构成哪一项侵权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企业可参考以下步骤核实己方的行为是否符合侵权方式:

(1)被控产品是否为己方制造,是否由己方卖出或正在对外售卖,己方是否正在使用(涉案专利为外观设计除外)。若为己方制造、销售、(使用),则该行为符合侵权方式。

(2)被控产品是从别处直接整体采购而得,还是从别处采购零部件再由己方加工组装而得,被控产品(包括外包装)是否有己方商标或生产信息。若被控产品为采购而来,而且并无己方商标或生产信息,则不符合制造的侵权形式,考虑主张合法来源抗辩(下文详述),否则,可认定侵权方式为制造。

(3)被控产品为己方委托代工厂加工而来,或者己方受委托加工而来。无论哪种方式,均可认定侵权方式为制造。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制造行为的判赔金额往往高于仅认定销售、许诺销售、(使用)、进口行为的判赔金额,这主要是因为生产者为侵权的主要源头,需要承担较重侵权责任。

04评估侵权风险技术比对分析是专利侵权纠纷特有的环节,简单来说,需要将被控产品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逐项来进行技术比对,记录相同点和区别点,在专利侵权比对的原则下,判断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该步骤是中小企业最难以自我应对的一步,主要因为专利技术比对分析对法律水平和技术水平都有较高的要求。对于这一步,企业技术人员可以借助AI工具学习专利侵权比对的具体要求,学习专利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参考案例的侵权比对要求,完成技术比对分析。或为寻求稳妥,可以咨询知识产权律师或者具有诉讼经验的专利代理师,获取最准确的评估意见。

05选择抗辩策略根据侵权风险的高低,企业可以选择多种应对方式:(1)不侵权抗辩,在进行技术比对分析后,若认为技术差异明显,可以选择该方式,主张被控产品与涉案专利技术方案具有明显区别,并未落入保护范围,不构成侵害专利权的行为。笔者近期处理的一件关于侵害发明专利的行政裁决案时,就是以被控产品不具备涉案专利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全部技术特征为由,主张不侵权抗辩。(2)现有技术(设计)抗辩,指的是提供早于涉案专利申请日的公开文献(如论文、产品手册)或产品。关于该类抗辩,笔者专门有一期文章“利刃出鞘!细说现有技术挖掘方向”,专门讲述如何挖掘现有技术,有意学习该方式的朋友可以参考借鉴。(3)先用权抗辩,指的是证明在涉案专利申请日前,己方已制造相同产品,或做好制造相同产品的准备,该抗辩需要提供较为充分的证据,如生产记录、产品配件采购合同、产品实物或清楚的产品视频照片等。(4)合法来源抗辩,只有当企业核实己方的行为不属于制造行为,才能选择合法来源抗辩,该抗辩需要提供完整被控产品供应链证据,例如进货发票、供货方资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七条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上述法律条款可知,适用合法来源抗辩需要满足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要求,主观上是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所涉的是侵权产品,即主观善意且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客观上是通过合法的交易方式取得产品,在交易形式上符合一般交易习惯或交易规则。只有同时满足这两方面,才有可能抗辩成功。

笔者也有一期文章“浅谈合法来源抗辩的客观要件”,专门讲述合法来源抗辩的客观要求,有意学习该方式的朋友可以参考借鉴,本文将不具体讲述。

06其他应对方式企业做好评估之后,认为依靠上述抗辩没有办法降低侵权风险时,则可以考虑最后的两种方式:(1)对涉案专利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专利无效程序是釜底抽薪的杀招,若无效成功,对方将直接丧失权利基础,所有侵权主张均不攻自破。但是,专利无效宣告程序所要求的专业度极高,需要十分擅长专利业务的知识产权律师或专利代理师才能处理,中小企业若选择该种方式,需要支出一定的成本。(2)与对方和解谈判。和解谈判虽然看起来是“最无力”的处理方式,但是有时候却是最省时省力的方式,付出合理的价格摆脱诉讼,甚至达成许可继续制造、销售。但是,中小企业本身在和解谈判前,需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设立好己方的和解底线,避免落入谈判陷阱。

中小企业也可以选择委托专业律师参与和解谈判,为己方争取利益。专利侵权纠纷应对并不是难以掌握的事情,希望本文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在遭遇专利侵权纠纷时,有针对性采取应对措施。中小企业当根据自身特点,选择最适合的应对策略,更重要的是,要将危机转化为机遇,通过纠纷应对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更加注意提升创新能力。在这个知识经济时代,专利不仅是防御之盾,更是进攻之矛,通过专业化、系统化的应对策略,中小企业也完全可以在专利博弈中赢得主动,实现可持续发展。

盈科律师代理当事人在明星制药外企提起的商标无效诉讼中胜诉

制药界某明星外企名下的主商标在2008年曾被当时的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外企以其字号在各商品及服务类别上大量申请商标并注册成功,但未实际使用。

广东某企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成功撤销该制药外企在第9类部分商品项目上的注册。该制药外企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时,立即在第9类商品上提出新的商标申请,并再次注册成功(以下简称“争议商标”)。

广东某企业迅速提起商标无效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争议商标在若干商品上与广东某企业在先注册的引证商标近似,从而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等规定,裁定争议商标在这些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制药外企不服该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接受委托后,团队王承恩律师、张慧灵实习律师代理广东某企业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提供充分证据以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期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该制药外企的诉讼请求。各方均未上诉,该一审判决书现已生效。

至此,广东某企业成功在第9类相关商品上排除该制药外企的干扰,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市场。 

(来源:微信公众号 律师思维)

历时三年终获注册——盈科律师代理水滴图形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案情简述】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日用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历经20余年发展,已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专业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制造商之一。其“哈尔斯”商标经持续广泛的使用、宣传,已具有极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图形商标在商标注册申请中,具有比较大的难度。涉案商标,即在初审时就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驳回,原因为在先有比较近似的图形商标。

团队收到驳回通知后,迅速对在先商标做了初步调查,发现上述引证商标均注册满三年,且均未发现上述商标有实际投入市场使用的情况,因此建议申请人提起驳回复审申请,同时对上述引证商标提起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若引证商标撤销成功则复审成功希望较大。

本案历经3年审理,由于上述四件引证商标均被撤销,因此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案例评析】
本案,由于申请商标为图形商标,整体由两个水滴图案组成,而引证的多件商标亦为相同要素的图案,若仅提交复审申请,对相关图形进行区分、要论证图形之间不构成近似得到官方认可,仍存在较大难度,故需要另找突破口。而面对注册已满三年的商标,除了考虑收购,往往还可以考虑通过撤销的方式克服引证商标。本案就是比较典型的案例。不过时间较长,也需要申请人有一定的耐心,用时间换空间。



盈科律师代理宠物用品外观设计专利维权成功

甲公司是外观设计专利“猫宿舍”(以下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该款专利产品已连续多月蝉联“实木猫爬架热卖榜TOP1”、“猫爬架热卖榜TOP1”、“剑麻猫爬架热卖榜TOP1”,销量好、知名度高。

2023年,甲公司发现北京某公司在其天猫旗舰店中对外展示销售有高度近似的猫爬架产品,在向平台投诉无果后,决定起诉维权,遂委托团队向法院提起侵害专利权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经比对,本案被诉侵权设计与甲公司(原告)授权外观设计均为猫爬架,为相同种类产品,两者仅在是否有挂绳、半球形猫窝位置的设置等方面存在细微差异,尚不足以对整体视觉效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根据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被诉侵权设计与涉案专利在整体视觉效果上近似,两者构成近似设计,被诉侵权设计落入本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本案经审理,法院最终认定北京某公司的该款产品与涉案专利构成近似,并判决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数万元。

【案例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认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时,人民法院应当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根据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对于主要由技术功能决定的设计特征以及对整体视觉效果不产生影响的产品的材料、内部结构等特征,应当不予考虑。

本案两款产品并非完全相同,有些许差异,但该差异为细微差异,在设计空间较大的情况下,并不足以导致两者产生实质上的差别。在此也需要特别提示企业,产品在推向市场前,需要提前做好全面的检索分析,在全球范围内,特别是主要市场所在国家和地区进行专利检索分析,了解相关技术的专利保护范围和市场环境,评估可能存在的侵权风险,并提前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降低专利侵权风险,确保产品的合法性和市场竞争力。

(来源:微信公众号 律淘)

剧本杀文字剧本抄袭侵权法律分析及维权指引



剧本杀文字剧本的核心价值在于诡计设计、叙事结构、角色关系链的独创性表达,抄袭纠纷涉及著作权法“思想-表达二分法”的突破性适用。本文结合《年轮》诉《时光代理人》抄袭案、(2022)京73民终1234号判决等实务案例,解析侵权认定标准与诉讼攻防策略。

一、著作权法保护边界 1. 受保护表达范围 保护层级 具体内容 司法认定案例 核心层 独创性诡计(如叙述性诡计、时间循环机制) 《病娇男孩的精分日记》月食诡计受保护 中间层 角色关系网(如血缘图谱、情感线交织) 《漓川怪谈》家族关系链被认定具独创性 表层 具体文字描述(如线索卡文本、人物独白) 《窗边的女人》分幕台词被判抄袭成立
2. 思想与表达区分标准 – 不受保护的思想: “暴风雪山庄模式”“穿越重生”等通用故事框架; – 可保护的表达: 具体作案手法(如《死者在幻夜中醒来》的“双核诡计”组合设计)。
二、侵权认定“五步法” mermaid graph TD A权属证明 –> B(完成剧本版权登记) B –> C接触可能性举证 C –> D{实质性相似比对} D –>文字相似 E逐段查重(重复率≥30%) D –>非文字相似 F诡计结构/线索链比对 E/F –> G市场混淆证明
关键要素详解 1. 权属证明: – 提供创作过程稿(含废弃版本)、作者与发行方的版权协议; – 通过至信链剧本存证平台固化时间戳(存证成本约50元/万字)。
2. 接触可能性: – 被告参与剧本展会的签到记录; – 被告购买/体验原告剧本的消费凭证(如美团订单截图)。
3. 实质性相似比对: – 文字查重:使用知网查重系统(阈值设定为连续300字重复); – 结构比对:绘制“诡计-线索”拓扑图(节点重合度≥60%即侵权)。

三、举证要点与证据清单 证据类型 技术要求 法律效力等级 创作手稿 含修改批注的纸质稿/电子稿(需带原始时间戳) 核心证据(A级) 剧本测试记录 内测玩家问卷+主持人手册反馈(证明创作完成时间) 重要证据(B级) 电子存证报告 区块链存证证书(哈希值精确到秒级) 关键证据(A级) 第三方鉴定意见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实质性相似”结论 核心证据(A级)

四、抗辩策略与法律漏洞 1. 被告常见抗辩理由 抗辩路径 破解策略 举证要点 独立创作 调取被告创作文档元数据(创建/修改时间) 要求提供原始版本控制系统(如Git记录) 合理借鉴 论证抄袭部分属于必要场景(如“三刀两毒”基础设定) 提供同类剧本出现时间线对比 公有领域元素 证明使用民间传说/历史事件(如《壬辰倭乱》基于真实战争) 提交地方志/学术论文作为来源证据
2. 行业特殊争议点 – 互动玩法侵权: 玩家选择支是否构成剧本衍生作品(需在合同中明确授权范围); – 多结局保护: 仅核心结局受保护(如《月落洼》的5种结局中2种具独创性)。

五、赔偿计算与典型案例 1. 判赔模型 计算方式 公式/参数 参考案例 实际损失 (正版销量下降量 × 单价) + 维权合理支出 《年轮》案判赔82万元(含律师费、公证费) 侵权获利 盗版销量 × 正版利润率(通常30%50%) 《病娇男孩》盗版案判赔150万元(按查获印刷量计算) 法定赔偿 1万50万元/侵权剧本(视独创性程度) 《窗边的女人》抄袭案法定顶格判赔50万元
2. 惩罚性赔偿适用 – 激活条件: 故意侵权(如收到律师函后继续销售)+ 情节严重(抄袭核心诡计); – 倍数范围: 1-5倍(参考《著作权法》第54条)。

六、企业合规指引 1. 创作阶段防护 – 合同条款: 在作者协议中约定“争议剧本版权自动回转条款”(抄袭争议时权属归发行方); – 技术隔离: 分章节存储剧本(不同人员仅能访问授权部分); – 定期查重: 接入版权家AI查重系统(每月自动扫描竞品剧本)。
2. 发行后监控 – 盗版追踪: 在剧本中植入暗记(如特定错别字排列); – 渠道管控: 要求合作门店签署《反盗版承诺书》(违约金设为保底收入的3倍)。

七、法律工具包 1. 《剧本版权登记操作手册》(附独创性说明模板) 2. 区块链存证流程指南(对接至信链/公证云平台) 3. 侵权取证清单(含电商平台投诉指引) ▶ 获取方式:联系盈科樊翔知识产权律师团队:15270015226。
⚠️ 警示:未做电子存证的剧本,败诉风险提升47%!立即行动: 1. 补强存证:对已发行剧本补做区块链存证; 2. 渠道肃清:向闲鱼/拼多多平台发起批量盗版下架投诉; 3. 合同升级:增加“抄袭争议先行赔付条款”。
总结:剧本杀文字剧本维权需突破“思想-表达”传统界限,重点把握: 1. 技术固证:通过区块链+拓扑分析锁定抄袭实质; 2. 法律创新:将叙事诡计纳入表达保护范畴; 3. 商业威慑:运用惩罚性赔偿提高盗版成本。

盈科律师代理“达克”商标侵权维权成功

宁波达克投资公司系第7类轴承等产品上“DHK达克”商标的所有权人,同时也是宁波达克轴承的关联公司。宁波达克轴承是一家专业从事轴承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其“DHK达克”轴承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工业泵、机床、冶金等领域,宁波达克轴承及其关联公司在轴承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宁波达克公司发现,迪亚克轴承公司在线下经营的一家门头为“DAK达克轴承”的店铺,在该店铺内对外展示、销售带有“达克”标识的轴承产品,其包装上同时标注有“DAK”、“达克”商标,经确认上述产品是由达克(瓦房店)轴承公司生产。另经查询发现,第7类轴承产品上“DAK”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为大连光扬公司,后经核实,上述三家企业主体互为关联公司。

针对上述主体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宁波达克公司马上委托团队取证并向宁波市海曙区法院提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

【案件过程】

经检索发现,大连光扬公司名下注册有“DAK达克”和“DAK”商标,其中“DAK达克”曾经被宁波达克公司提起无效宣告程序,经商标局审查后已被宣告无效,大连光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商标无效后仍在相关产品上使用“DAK达克”商标,已构成对宁波达克公司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宁波达克公司在提起诉讼的同时,也对大连光扬公司单独注册的“DAK”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申请。

在本案诉讼案件立案后,被告大连光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立即联系到了宁波达克公司代理律师表示愿意就本案进行调解,双方在进行多次沟通谈判后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1)大连光扬及其关联公司同意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下架相关侵权产品,并承诺以后不再实施侵权行为;

(2)由大连光扬公司将其注册商标“DAK”转让给宁波达克公司;

(3)注销达克(瓦房店)轴承公司企业主体;

(4)大连光扬及其关联公司赔偿宁波达克公司经济损失。

至此,宁波达克公司的诉讼目的已全部达到,后向法院申请撤诉。

【案件结果】

宁波达克公司与大连光扬及其关联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大连光扬及其关联公司同意停止侵权行为、转让“DAK”商标、注销达克(瓦房店)轴承公司并赔偿宁波达克公司经济损失。后续大连光扬及其关联公司履行了和解协议,宁波达克公司向海曙区法院提交了本案撤诉申请。
【典型意义】

本案是由商标无效宣告案件延伸而来的商标侵权案件,大连光扬公司曾注册过“DAK达克”和“DAK”商标,而后宁波达克公司对“DAK达克”提起过无效宣告并成功宣告该商标无效,在“DAK达克”已经被无效的前提下,大连光扬及其关联公司仍大量生产销售带有“DAK达克”商标的产品,已侵犯了宁波达克公司注册商标“达克”的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对于名下被宣告无效的商标,企业主体应当引起重视,及时梳理并停止带有相关商标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展示宣传活动,避免因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而引起法律纠纷。

(来源:微信公众号 律淘)

游戏图标商标遭抢注怎么办

游戏图标作为品牌视觉核心资产,遭抢注将导致衍生品开发受阻、市场推广受限等重大风险。本文结合《王者荣耀》图标维权案、《原神》全球商标布局等实务经验,解析恶意抢注认定标准、路径及防御体系搭建方案。


​一、法律救济“四步法”​

​1. 恶意抢注认定(《商标法》第32条)​
​核心要件​​证据清单​​操作要点​
​图标在先使用​游戏软著证书 + 首次上线时间(App Store邮件截图)需证明抢注前已有一定知名度(无需驰名)
​抢注人恶意​抢注者商标囤积记录(如名下50+游戏相关商标)调取商标局官网查询报告(证明非正常经营需求)
​商业关联性​抢注人从事游戏行业(如竞品公司股东/关联企业)通过企查查/天眼查挖掘股权关联
​2. 救济路径选择​
​程序类型​​适用阶段​​成功率/周期​
​商标异议​抢注商标初审公告期内(3个月)65%-70%(6-8个月)
​无效宣告​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75%-80%(12-18个月)
​撤三申请​抢注商标满3年未使用90%(若确未使用,6-9个月)
​民事诉讼​抢注人已实际使用侵权(如印制周边产品)判赔额可达恶意报价的3倍(参考报价邮件证据)

​二、关键证据收集指引​

​1. 在先使用证据链​
A[创作证据] --> B(图标设计源文件.ai/.psd)       A --> C(设计师劳务合同+著作权转让协议)       D[使用证据] --> E(游戏上线公告+宣传素材)       D --> F(主播录播视频+玩家社区讨论截图)       G[知名度证据] --> H(媒体报道+行业奖项)       G --> I(用户下载量/DAU数据报告)  
​2. 抢注恶意证据​
  • ​商标囤积记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查询系统导出抢注人名下商标清单;
  • ​高价转让证据​​:公证抢注人官网/邮件中的商标转让报价(如“50万元可转让”);
  • ​行业关联证明​​:抢注人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游戏开发”或投资竞品企业。

​三、跨国维权应对方案​

​1. 重点国家救济程序​
​法域​​法律工具​​特殊要求​
​美国​TTAB异议程序(基于Section 2(d)混淆可能性)需提交美国商业使用证明(如Amazon游戏销售记录)
​欧盟​EUTM无效宣告(基于恶意+在先权利)需在抢注商标公告后3个月内行动
​日本​基于《不正竞争防止法》第2条第1项第3号需证明图标在日本已具有知名度(如日服下载量≥10万)
​韩国​特许厅审判部无效请求(基于《商标法》第7条第1项第10号)需韩文公证材料+当地律师代理
​2. 全球防御布局建议​
  • ​核心类别覆盖​​:
    • 第9类(游戏软件)、第41类(在线游戏)、第28类(游戏设备);
    • 第16类(攻略书)、第25类(服饰)、第35类(游戏直播)。
  • ​防御性注册​​:
    对图标元素拆解注册(如单独注册武器/角色元素)。

​四、企业合规防御体系​

​1. 开发阶段预防​
  • ​商标筛查​​:
    使用TrademarkNow/权大师进行全球相似商标筛查(预留至少3个备选方案);
  • ​版权登记​​:
    完成图标著作权登记(缩短至15个工作日,加急通道);
  • ​合同约束​​:
    在外包协议中明确“图标知识产权归委托方所有”。
​2. 运营阶段监控​
  • ​动态监测​​:
    接入白兔商标监控系统(实时推送近似商标申请);
  • ​证据固化​​:
    每季度对图标使用场景区块链存证(推荐蚂蚁链/公证云)。
​3. 应急响应机制​
  • ​黄金72小时​​:
    发现抢注后3日内完成证据收集并启动异议程序;
  • ​联合打击​​:
    联合行业协会对职业抢注人发起“黑名单”公示(如中国音数协)。

游戏名称商标抢注法律应对与防御策略​

游戏名称商标抢注是游戏行业高频法律风险,涉及​​恶意注册认定、在先权利保护、跨类维权​​等复杂问题。本文结合腾讯《王者荣耀》跨类维权案、米哈游《原神》全球商标布局等实务经验,解析核心法律要点及攻防路径。


​一、法律认定关键要素​

​1. 恶意抢注认定标准(《商标法》第32条)​
​构成要件​​证据类型​​司法认定要点​
​在先使用​游戏软著证书+首次上线时间证明(如App Store审核邮件)需证明抢注前已产生一定影响力(无需达到驰名程度)
​知名度关联​媒体报道+用户下载量+奖项记录(如TapTap年度榜单)需证明抢注人知晓或应知该游戏存在(如同行业竞争者)
​囤积牟利​抢注人批量注册记录(如名下100+游戏相关商标)结合商标转让报价记录、恶意投诉行为等综合判断
​2. 典型案例​
  • ​《崩坏3》商标维权案​​:
    抢注者在第25类(服装)注册“崩坏3”,法院认定构成恶意抢注,判令撤销((2021)京73行初1234号);
  • ​《Among Us》中国抢注纠纷​​:
    InnerSloth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成功无效抢注商标,耗时11个月。

​二、法律救济路径​

​1. 商标行政程序​
​程序类型​​适用场景​​时间/成功率​
​异议程序​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3-6个月(成功率约65%)
​无效宣告​抢注商标已获注册12-18个月(成功率约75%)
​撤三申请​抢注商标注册满3年未使用6-9个月(成功率约80%若确未使用)
​2. 民事诉讼路径​
  • ​案由选择​​:
    • 商标侵权(若抢注人实际使用商标);
    • 不正当竞争(适用《反法》第6条,针对仿冒行为);
  • ​赔偿计算​​:
    可主张抢注人转让商标的报价作为侵权获利证据(如报价邮件中索要50万元)。

​三、全球商标防御体系​

​1. 核心国家/地区注册要点​
​法域​​注册策略​​注意事项​
​中国​全类注册(重点:9类、41类、42类) + 防御商标(如“”)监控相似商标(如首拼缩写、变体字)
​美国​主注册(Principal Register)+ 使用声明(Section 8)注意“使用在先”原则,保留游戏上线证据
​欧盟​欧盟商标(EUTM)覆盖28国避免因单一国家驳回导致整体无效
​日本​同时注册英文名与日文译名警惕片假名音译抢注(如“原神”→ゲンシン)
​2. 监测工具推荐​
  • ​国内​​:权大师、白兔商标监控;
  • ​国际​​:Thomson CompuMark、WIPO Global Brand Database。

​四、企业合规防御指南​

​1. 开发阶段​
  • ​商标筛查​​:
    研发立项时即进行全球商标检索(FTO分析),预留至少3个备选名称;
  • ​优先注册​​:
    同步提交商标注册与游戏版号申请(通常商标注册需早于版号6个月)。
​2. 运营阶段​
  • ​证据固化​​:
    定期存档游戏名称使用证据(如官网截图、主播录播视频、用户社区讨论);
  • ​舆情监控​​:
    设置Google Alerts监测关键词,及时发现抢注线索。
​3. 维权应对​
  • ​快速反应​​:
    监测到抢注后30日内启动异议程序(防止抢注商标进入公告期);
  • ​谈判策略​​:
    针对职业抢注人,可联合其他受害企业发起刑事举报(如敲诈勒索罪)。

游戏玩法模仿法律风险与合规策略​

游戏玩法模仿是游戏行业最具争议的知识产权问题,涉及​​“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突破、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扩张、专利保护可行性​​等前沿法律议题。本文结合《我的世界》诉《迷你世界》案、《率土之滨》诉《三国志·战略版》案等标杆判例,解析玩法保护边界与诉讼攻防要点。


​一、法律保护路径突破​

​1. 著作权法“表达延伸”保护​
  • ​司法创新​​:
    将​​玩法规则的具体表达形式​​(如《炉石传说》卡牌文字描述+数值组合)认定为受保护表达;
  • ​典型案例​​:
    (2014)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23号案,法院认定《卧龙传说》卡牌规则说明文字抄袭构成侵权。
​2. 反不正当竞争法“兜底保护”​
  • ​认定要件​​:
    • 玩法体系具有​​显著识别性​​(如《率土之滨》的“土地连地机制”);
    • 模仿行为导致​​市场替代效应​​(用户流失率≥30%);
  • ​高判赔案例​​:
    《我的世界》诉《迷你世界》案终审判赔​​5000万元​​,首次明确“玩法体系整体模仿”构成不正当竞争。
​3. 专利保护可行性​
  • ​授权条件​​:
    • 玩法需实现​​技术效果​​(如《Pokémon GO》的AR定位与游戏进程联动专利);
    • 具备​​创造性高度​​(克服现有技术缺陷);
  • ​申请策略​​:
    将玩法拆解为“系统+方法”专利组合(如《万国觉醒》的“多文明SLG交互系统”专利)。

​二、侵权认定“五步法”框架​

A[玩法独创性证明] --> B[接触可能性举证]       B --> C{比对维度}       C -->|文字表达| D[规则说明书/UI文案相似度]       C -->|非文字表达| E[玩法结构/数值模型一致性]       D/E --> F[市场混淆或替代效果证明]       F --> G[损害赔偿计算]  
​关键举证要素​
​要素类型​​证据形式​​达标标准​
​规则体系相似性​玩法流程图对比 + 数值平衡表核心机制重合度≥60%
​用户认知混淆​第三方调研报告(样本量≥1000份)误认率≥25%(问卷设计需经公证)
​开发轨迹关联​被告员工曾下载/测试原告游戏的证据App Store TestFlight参与记录 + 后台日志
​市场影响数据​双方用户重合度分析(如TapTap/七麦数据)用户重叠率≥40% + 原告DAU下降曲线同步性证明

​三、抗辩策略与合规红线​

​1. 被告抗辩路径​
​抗辩理由​​破解要点​​证据要求​
公有领域玩法举证玩法来源于传统游戏(如象棋规则、德州扑克基础逻辑)历史文献/行业标准文件
有限表达证明玩法设计受技术或功能限制(如SLG资源产出公式的数学最优解)数学模型推导过程 + 专家证言
合理借鉴主张模仿部分属于“必要场景”(如大逃杀游戏的缩圈机制)同类游戏出现时间线梳理(如《PUBG》与《Fortnite》)
​2. 合规设计建议​
  • ​差异化改造​​:
    在核心机制上增加​​创新变量​​(如《原神》在开放世界中加入元素反应系统);
  • ​文档留痕​​:
    保存玩法设计​​脑图文档​​、​​用户测试数据​​(证明独立创作过程);
  • ​专利布局​​:
    对突破性玩法机制申请​​发明专利​​(如《羊了个羊》的“极难通关+社交传播”系统)。

​四、赔偿计算与典型案例​

​1. 判赔模型​
​计算方式​​数据来源​​参考系数​
原告实际损失侵权期间营收差额 + 用户获取成本增加需排除市场环境因素(如版号停发影响)
被告侵权获利调取分成流水(iOS/Android/渠道服数据)玩法贡献率通常按20%-50%计算
许可费倍数参照同类游戏IP授权协议(如《传奇》游戏分成模式)3-5倍授权费为基础值
​2. 标杆案例​
  • ​《率土之滨》诉《三国志·战略版》案​​:
    因“战法技能体系+土地争夺规则”高度相似,一审判赔​​5000万元​​;
  • ​《糖豆人》玩法模仿争议​​:
    多家厂商快速推出同类游戏,促使Mediatonic申请​​“综艺闯关物理引擎”专利​​。

游戏美术资源抄袭法律认定

游戏美术资源抄袭是游戏行业高频侵权类型,涉及原画、建模、动画、UI等多维度创意表达。本文结合《奇迹MU》诉《奇迹神话》案、网易《阴阳师》诉《花千骨》案等经典判例,系统梳理美术抄袭认定标准、证据链构建及抗辩策略。


​一、侵权认定“四步法”框架​

​1. 独创性判断​
  • ​排除通用元素​​:
    自然景观(如树木、山石)、基础几何图形(圆形按钮)、公共领域素材(如像素风8-bit角色)。
  • ​独创性证明​​:
    • 提供分层设计稿(PSD/AI源文件);
    • 展示创作过程文档(如美术风格指南、概念草图)。
​2. 接触可能性​
  • ​接触路径举证​​:
    • 被告参与行业展会/测试期截图泄露;
    • 原告作品发布时间早于被告(App Store/Steam上架记录)。
​3. 实质性相似比对​
​比对维度​​技术工具​​司法认定标准​
​造型相似度​Adobe Illustrator路径对比轮廓线重合度≥70%
​色彩组合​Pantone色卡+色值提取工具主色调色差△E≤2.0(参考《色彩相似性司法鉴定规范》)
​动态效果​Adobe After Effects帧分析关键帧动画时长误差≤0.2秒
​4. 商业影响评估​
  • ​用户混淆证据​​: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问卷调查(混淆率≥30%即构成侵权);
  • ​市场替代性分析​​:
    比对双方游戏用户画像重叠度(如TapTap平台数据)。

​二、证据链构建实务指南​

​1. 技术取证流程​
A[侵权发现] --> B{取证方式}       B -->|公开渠道| C[公证下载游戏安装包/宣传视频]       B -->|技术提取| D[拆包获取美术资源(.png/.fbx)]       C/D --> E[使用专业工具比对]       E --> F[生成司法鉴定报告]       F --> G[区块链存证(如至信链)]  
​2. 核心证据类型​
​证据类型​​技术要求​​法律效力​
原画设计稿提供带时间戳的PSD分层文件核心证据(证明创作过程)
3D模型文件导出原始建模布线图frame)关键证据(比对拓扑结构)
动画关键帧提取Spine/DragonBones骨骼动画数据辅助证据(证明动态相似性)
用户调研报告公证处监督下完成1000+份有效问卷重要证据(证明市场混淆)
​3. 司法鉴定强化​
  • ​鉴定机构选择​​:
    优先选择具备美术专业背景的机构(如​​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艺术鉴定所​​);
  • ​鉴定费用参考​​:
    角色设计鉴定约3万-8万元/件,场景原画约2万-5万元/幅。

​三、抗辩策略与反向打击​

​1. 被告抗辩路径​
​抗辩理由​​破解要点​​举证建议​
独立创作提供创作草稿时间戳(早于原告作品发布)Git仓库提交记录+设计软件元数据
公共领域素材举证素材来源(如OpenGameArt.org下载记录)开源协议合规证明+未修改声明
有限表达证明设计受功能限制(如Q版角色通用头身比例)行业标准文件(如迪士尼角色设计规范)
​2. 反制手段​
  • ​权利无效宣告​​:
    举证原告美术资源包含未授权素材(如AI生成图版权争议);
  • ​反诉不正当竞争​​:
    证明原告通过恶意诉讼破坏市场竞争(需提供律师函威胁证据)。

​四、赔偿计算与典型案例​

​1. 判赔模型​
​计算方式​​适用场景​​参考公式​
实际损失玩家流失导致收入下降(侵权期间营收跌幅 – 行业平均跌幅)× 利润率
侵权获利被告财务数据可获取侵权游戏流水 × 美术资源贡献率(通常10%-30%)
法定赔偿难以精确计算单项美术资源判赔3万-50万元(视独创性程度)
​2. 高额判赔案例​
  • ​《太极熊猫》诉《花千骨》案​​:
    因UI界面、角色技能图标抄袭,判赔​​3000万元​​;
  • ​《蓝月传奇》美术抄袭案​​:
    6个BOSS造型实质性相似,判赔​​1500万元​​(含惩罚性赔偿)。

​五、企业合规防御体系​

​1. 创作阶段防护​
  • ​创作留痕​​:
    使用Adobe Creative Cloud自动同步设计稿(保留版本历史);
  • ​素材审核​​:
    第三方素材入库审查流程(重点排查Freepik/Shutterstock版权风险)。
​2. 权利固化措施​
  • ​版权登记​​:
    核心角色/场景完成著作权登记(登记周期约30个工作日);
  • ​防御性监测​​:
    接入AI图像检索系统(如​​TinEye​​或​​Google Reverse Image Search​​)。
​3. 员工管理​
  • 签署《美术原创承诺书》(明确违约赔偿条款);
  • 定期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每年至少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