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代理皮皮鲁知识产权尽职调查

江西省内某大型文旅企业与郑渊洁旗下皮皮鲁IP运营商达成项目合作协议,共同在省内合作运营皮皮鲁IP主题乐园,盈科(南昌)知识产权吴洪平律师,樊翔律师代理了本项目知识产权尽职调查。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动漫作品;

2、动漫作品中的角色形象、主要道具及名称、品牌LOGO;

3、郑渊洁先生创作的《皮皮鲁送你100条命》《舒克和贝塔历险记》《郑渊洁十二生肖亲子绘本》文字作品内容;

4、郑渊洁创作的文字作品名称(动漫作品的图书原作除外);

5、周边、衍生产品开发涉及的商标权。

盈科(南昌)知识产权律师围绕上述知识产权内容进行调查、核验,并就目标公司知识产权情况进行分析,提供法律意见,最终促成本项目顺利签约

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代理江铃股份“江铃智行图形”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

江铃股份于1993年上市,系江西省首家上市公司,1995年与福特合资,系中国首批合资车企, “JMC”作为申请人商号早在1989年便开始使用至今,产品涵盖“福特”品牌商用车、SUV,“JMC”品牌轻卡、皮卡,“驭胜”品牌SUV。

2017年,江铃股份在第9类注册了江铃智行及图形商标,2018年0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作出的商评字【2018】第0000113460号《关于第23217426号“JMC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江铃股份对商评委上述决定不服,委托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樊翔律师、李婷律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律提起行政诉讼,盈科(南昌)知识产权律师认为:

1、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三、四、五、六均不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2、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六在形音义、整体外观、视觉效果等上都有明显区别,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

3、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文字云及云图案被广泛用于软件程序标识,云图案可视为第9类软件产品商标的常用图形,其显著性及可识别力十分低,而WIFI标志一般使用弧形通用图案进行替代,可见引证商标整体的显著性弱,两枚商标的整体含义、呼叫、外观区别明显。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代理高雄诉衡水宁博橡塑专利侵权一审胜诉

     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樊翔律师、陈琳律师代理高雄作为原告,起诉衡水宁博橡塑有限公司侵害“丝网热熔片”(专利号:ZL201620863128.5)实用新型专利侵权一案,近日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涉案实用新型要求保护一种热熔片,配合手持电磁加热器将防水板固定于壁面上,以方便作业,减轻工人劳动强度,提高施工效率和工程品质。涉案专利权利要求共六项,其中第1项为独立权利要求,其他为从属权利要求。

  盈科代表高雄通过公证保全方式取得了衡水宁博橡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侵权产品证据,经盈科比对确认,生产、销售的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2、3、5、6的技术特征一致,侵犯了高雄涉案专利专利权。

        杭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后,对于衡水宁博橡塑主张的在先使用抗辩及现有技术抗辩未予以采纳,最终判令衡水宁博橡塑停止侵权并赔偿高雄损失,一审判决后衡水宁博橡塑未上诉,现该判决现已生效,盈科极大的维护了高雄合法权益。